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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 的 猫 钻 进 别 人 车 的 底 盘 里 面 , 如 果 把 别 人 车 损 坏 了 , 要 负 什 么 责 任 ? 共 2 位 律 师 回 答 在 学 校 门 口 被 摩 托 车 撞 了 , 然 后 他 直 接 跑 了 , 后 面 知 道 他 是 学 校 的 老 师 , 他 有 打 过 一 通 电 话 , 后 面 就 什 么 都 没 有 了 , 我 可 以 索 要 赔 偿 吗 , 去 医 院 拍 片 子 骨 头 没 事 但 韧 带 伤 了 , 左 手 现 在 动 不 了 在 学 校 门 口 被 摩 托 车 撞 了 , 然 后 他 直 接 跑 了 , 后 面 知 道 他 是 学 校 的 老 师 , 他 有 打 过 一 通 电 话 , 后 面 就 什 么 都 没 有 了 , 我 可 以 索 要 赔 偿 吗 , 去 医 院 拍 片 子 骨 头 没 事 但 韧 带 伤 了 , 左 手 现 在 动 不 了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1 . 在 2 月 1 6 日 店 长 发 一 月 份 工 资 的 时 候 , 我 发 现 我 的 全 勤 奖 没 有 到 账 , 经 沟 通 后 他 说 我 干 得 时 间 短 ( 1 1 月 底 到 1 月 底 ) , 属 于 兼 职 , 所 以 没 有 全 勤 奖 , 但 是 这 些 情 况 在 我 任 职 期 间 并 不 知 情 。 2 . 在 欠 薪 线 索 反 映 小 程 序 举 报 后 , 工 作 人 员 向 我 了 解 了 情 况 建 议 我 去 劳 动 仲 裁 , 我 想 知 道 我 需 要 准 备 什 么 , 流 程 需 要 多 久 , 有 把 握 吗 , 因 为 我 也 没 证 据 证 明 我 不 是 兼 职 1 . 在 2 月 1 6 日 店 长 发 一 月 份 工 资 的 时 候 , 我 发 现 我 的 全 勤 奖 没 有 到 账 , 经 沟 通 后 他 说 我 干 得 时 间 短 ( 1 1 月 底 到 1 月 底 ) , 属 于 兼 职 , 所 以 没 有 全 勤 奖 , 但 是 这 些 情 况 在 我 任 职 期 间 并 不 知 情 。 2 . 在 欠 薪 线 索 反 映 小 程 序 举 报 后 , 工 作 人 员 向 我 了 解 了 情 况 建 议 我 去 劳 动 仲 裁 , 我 想 知 道 我 需 要 准 备 什 么 , 流 程 需 要 多 久 , 有 把 握 吗 , 因 为 我 也 没 证 据 证 明 我 不 是 兼 职 共 2 位 律 师 回 答 婆 婆 再 婚 , 有 结 婚 证 , 婚 后 男 方 贷 款 , 如 今 两 人 聚 少 离 多 , 如 果 离 婚 , 男 方 的 贷 款 会 怎 么 处 理 婆 婆 再 婚 , 有 结 婚 证 , 婚 后 男 方 贷 款 , 如 今 两 人 聚 少 离 多 , 如 果 离 婚 , 男 方 的 贷 款 会 怎 么 处 理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我 的 奶 奶 一 直 和 我 们 生 活 , 房 子 后 期 也 是 加 了 我 和 我 爸 的 名 字 , 然 后 也 立 了 一 份 公 证 , 说 她 去 世 后 她 的 份 额 也 转 给 我 , 之 后 上 一 年 我 奶 奶 去 世 了 , 我 叔 叔 看 到 房 子 没 他 的 份 就 开 始 跟 我 发 信 息 叫 我 必 须 要 分 一 份 钱 给 他 , 我 们 算 好 了 市 值 , 分 了 1 0 % 给 他 , 他 还 不 满 意 , 说 不 然 他 就 带 朋 友 过 来 一 起 住 , 请 问 这 种 情 况 如 果 他 真 的 带 朋 友 过 来 , 我 可 以 报 警 处 理 吗 ? 他 和 他 朋 友 会 受 到 什 么 处 罚 ? 我 的 奶 奶 一 直 和 我 们 生 活 , 房 子 后 期 也 是 加 了 我 和 我 爸 的 名 字 , 然 后 也 立 了 一 份 公 证 , 说 她 去 世 后 她 的 份 额 也 转 给 我 , 之 后 上 一 年 我 奶 奶 去 世 了 , 我 叔 叔 看 到 房 子 没 他 的 份 就 开 始 跟 我 发 信 息 叫 我 必 须 要 分 一 份 钱 给 他 , 我 们 算 好 了 市 值 , 分 了 1 0 % 给 他 , 他 还 不 满 意 , 说 不 然 他 就 带 朋 友 过 来 一 起 住 , 请 问 这 种 情 况 如 果 他 真 的 带 朋 友 过 来 , 我 可 以 报 警 处 理 吗 ? 他 和 他 朋 友 会 受 到 什 么 处 罚 ? 共 3 位 律 师 回 答 结 婚 男 方 收 的 礼 金 是 属 于 双 方 共 同 财 产 吗 结 婚 男 方 收 的 礼 金 是 属 于 双 方 共 同 财 产 吗 共 3 位 律 师 回 答 你 好 , 我 咨 询 一 下 , 我 在 装 修 公 司 定 了 全 屋 装 修 , 按 合 同 交 了 7 0 % , 设 计 师 跟 我 说 需 要 定 柜 子 了 , 需 要 付 2 5 % , 3 7 0 0 0 元 , 让 我 转 给 她 , 我 微 信 转 的 账 , 然 后 她 收 了 , 她 这 个 钱 没 有 给 公 司 , 给 了 我 一 个 假 的 收 据 , 公 司 已 经 给 我 出 具 这 个 人 无 权 收 费 , 公 司 也 没 收 到 钱 , 我 想 说 我 如 何 能 快 速 把 这 个 钱 要 回 来 ? 我 还 有 个 问 题 , 她 对 象 是 股 东 , 我 不 知 道 她 有 没 有 跟 公 司 有 个 转 账 流 程 , 然 后 她 对 象 把 钱 提 走 了 , 因 为 公 司 出 问 题 了 , 她 对 象 说 是 他 的 退 股 权 你 好 , 我 咨 询 一 下 , 我 在 装 修 公 司 定 了 全 屋 装 修 , 按 合 同 交 了 7 0 % , 设 计 师 跟 我 说 需 要 定 柜 子 了 , 需 要 付 2 5 % , 3 7 0 0 0 元 , 让 我 转 给 她 , 我 微 信 转 的 账 , 然 后 她 收 了 , 她 这 个 钱 没 有 给 公 司 , 给 了 我 一 个 假 的 收 据 , 公 司 已 经 给 我 出 具 这 个 人 无 权 收 费 , 公 司 也 没 收 到 钱 , 我 想 说 我 如 何 能 快 速 把 这 个 钱 要 回 来 ? 我 还 有 个 问 题 , 她 对 象 是 股 东 , 我 不 知 道 她 有 没 有 跟 公 司 有 个 转 账 流 程 , 然 后 她 对 象 把 钱 提 走 了 , 因 为 公 司 出 问 题 了 , 她 对 象 说 是 他 的 退 股 权 共 3 位 律 师 回 答 离 职 证 明 上 签 了 无 争 议 仲 裁 还 有 用 吗 离 职 证 明 上 签 了 无 争 议 仲 裁 还 有 用 吗 共 3 位 律 师 回 答 在 网 上 购 买 了 硫 磺 和 硝 酸 钾 各 5 0 0 克 , 用 于 土 地 , 治 安 罚 款 , 还 用 拘 留 吗 在 网 上 购 买 了 硫 磺 和 硝 酸 钾 各 5 0 0 克 , 用 于 土 地 , 治 安 罚 款 , 还 用 拘 留 吗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我 买 了 别 人 的 录 制 课 程 视 频 , 然 后 我 再 卖 给 别 人 犯 法 吗 我 买 了 别 人 的 录 制 课 程 视 频 , 然 后 我 再 卖 给 别 人 犯 法 吗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警 察 审 案 的 方 法 有 什 么 有 催 眠 么 警 察 审 案 的 方 法 有 什 么 有 催 眠 么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1 . 2 0 2 5 年 3 月 4 日 2 . 收 到 君 和 法 律 的 短 信 说 借 贷 违 约 , . 不 知 道 短 信 真 假 , 拨 打 号 码 显 示 空 号 1 . 2 0 2 5 年 3 月 4 日 2 . 收 到 君 和 法 律 的 短 信 说 借 贷 违 约 , 不 知 道 短 信 真 假 , 拨 打 号 码 显 示 空 号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2 0 2 2 . 5 . 1 2 在 朋 友 的 请 求 下 替 他 借 了 网 贷 后 又 他 还 不 上 来 来 回 回 又 借 了 几 次 现 在 总 共 剩 余 借 款 有 一 万 八 千 左 右 他 目 前 还 不 上 逾 期 他 个 人 信 用 没 有 恢 复 我 现 在 面 临 征 信 问 题 我 想 知 道 现 在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的 解 决 方 法 还 有 如 果 要 起 诉 花 费 多 少 钱 因 为 我 在 家 准 备 升 本 学 习 所 没 有 太 多 钱 2 0 2 2 . 5 . 1 2 在 朋 友 的 请 求 下 替 他 借 了 网 贷 后 又 他 还 不 上 来 来 回 回 又 借 了 几 次 现 在 总 共 剩 余 借 款 有 一 万 八 千 左 右 他 目 前 还 不 上 逾 期 他 个 人 信 用 没 有 恢 复 我 现 在 面 临 征 信 问 题 我 想 知 道 现 在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的 解 决 方 法 还 有 如 果 要 起 诉 花 费 多 少 钱 因 为 我 在 家 准 备 升 本 学 习 所 没 有 太 多 钱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男 方 出 轨 , 不 同 意 协 议 离 婚 , 有 证 据 , 男 方 打 算 保 持 婚 姻 关 系 , 然 后 继 续 和 外 面 女 人 保 持 联 系 , 交 谈 中 说 明 自 己 可 以 不 回 家 然 后 继 续 支 付 女 方 钱 财 。 我 接 受 不 了 一 定 要 离 婚 男 方 出 轨 , 不 同 意 协 议 离 婚 , 有 证 据 , 男 方 打 算 保 持 婚 姻 关 系 , 然 后 继 续 和 外 面 女 人 保 持 联 系 , 交 谈 中 说 明 自 己 可 以 不 回 家 然 后 继 续 支 付 女 方 钱 财 。 我 接 受 不 了 一 定 要 离 婚 共 1 位 律 师 回 答 工 程 劳 务 公 司 缴 纳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, 中 标 以 后 总 承 包 公 司 一 直 拖 着 不 退 回 保 证 金 怎 么 办 ? 工 程 劳 务 公 司 缴 纳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, 中 标 以 后 总 承 包 公 司 一 直 拖 着 不 退 回 保 证 金 怎 么 办 ? 共 2 位 律 师 回 答 因 为 偷 了 一 部 手 机 价 值 7 0 0 0 因 为 哺 乳 期 取 保 候 审 后 期 会 不 会 坐 牢 啊 ? 因 为 偷 了 一 部 手 机 价 值 7 0 0 0 因 为 哺 乳 期 取 保 候 审 后 期 会 不 会 坐 牢 啊 ? 共 2 位 律 师 回 答 律 师 回 复 动 态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在 网 上 购 买 了 硫 磺 和 硝 酸 钾 各 5 0 0 克 , 用 于 土 地 , 治 安 罚 款 , 还 用 拘 留 吗 问 题 分 析 : 硝 酸 钾 这 类 化 学 品 被 视 为 危 险 品 , 在 采 购 时 必 需 具 备 单 位 提 供 的 确 切 证 明 , 严 禁 个 人 私 自 进 行 买 卖 活 动 。 这 是 因 为 它 是 钾 的 硝 酸 盐 的 一 种 形 态 , 实 验 式 可 以 表 示 为 ? ( 在 这 里 , 我 们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, 尽 管 硝 酸 钾 属 于 离 子 型 化 合 物 形 式 , 但 由 于 其 并 未 形 成 分 子 状 结 构 , 因 此 并 无 明 确 的 分 子 质 量 。 唯 一 可 供 参 考 的 是 其 提 供 的 式 量 参 数 ) 。 从 视 觉 上 看 , 其 呈 现 出 透 明 无 色 或 是 白 色 的 粉 末 状 态 , 而 且 在 气 味 上 毫 无 特 点 , 比 重 则 与 1 体 积 的 水 相 仿 , 大 约 为 2 . 1 1 克 / 立 方 厘 米 。 至 于 它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, 根 据 温 度 不 同 可 达 到 1 3 , 1 0 0 克 每 升 , 这 个 数 据 显 然 会 受 到 外 界 环 境 温 度 影 响 , 随 气 温 上 升 , 溶 解 度 也 相 应 提 高 。 就 实 体 来 说 , 硝 酸 钾 不 论 是 从 其 潮 解 性 还 是 冷 却 刺 激 性 , 都 显 现 出 与 硝 酸 钠 相 比 更 低 的 特 性 。 它 能 迅 速 融 入 到 水 中 , 相 对 于 乙 醇 , 稍 显 易 于 溶 解 。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, 如 果 您 被 公 安 机 关 传 讯 或 采 取 了 拘 留 措 施 , 应 积 极 响 应 并 全 力 配 合 调 查 工 作 , 及 时 并 且 真 实 地 反 映 实 际 情 况 。 根 据 规 定 , 一 般 情 况 下 的 拘 留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1 0 日 ; 特 殊 情 况 下 , 例 如 案 件 复 杂 且 期 限 过 期 无 法 完 成 调 查 , 则 拘 留 期 限 可 延 长 至 1 4 日 。 然 而 , 对 于 涉 及 流 窜 作 案 、 多 次 作 案 以 及 结 伙 作 案 的 重 大 、 重 点 嫌 疑 分 子 , 拘 留 。 2 0 2 5 0 3 1 0 0 9 : 4 2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我 买 了 别 人 的 录 制 课 程 视 频 , 然 后 我 再 卖 给 别 人 犯 法 吗 问 题 分 析 : 一 、 如 果 转 卖 的 视 频 教 程 是 正 版 且 合 法 获 得 , 并 且 在 转 卖 过 程 中 没 有 侵 犯 原 作 者 的 著 作 权 , 那 么 这 种 转 卖 行 为 一 般 是 不 犯 法 的 。 但 是 ,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, 如 果 转 卖 价 格 过 高 , 存 在 恶 意 哄 抬 价 格 等 不 正 当 行 为 , 可 能 会 触 犯 相 关 的 价 格 法 律 法 规 。 二 、 如 果 转 卖 的 视 频 教 程 是 盗 版 或 者 非 法 复 制 的 , 那 么 这 种 行 为 就 属 于 侵 权 行 为 , 触 犯 了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》 的 相 关 规 定 。 根 据 《 著 作 权 法 》 第 五 十 二 条 , 未 经 著 作 权 人 许 可 , 复 制 发 行 、 通 过 信 息 网 络 向 公 众 传 播 其 作 品 的 , 属 于 侵 权 行 为 ,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的 民 事 责 任 。 同 时 , 如 果 转 卖 盗 版 视 频 教 程 的 数 量 较 大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数 额 较 大 , 还 可 能 触 犯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》 第 二 百 一 十 七 条 , 构 成 侵 犯 著 作 权 罪 , 需 要 承 担 刑 事 责 任 。 2 0 2 5 0 3 0 6 2 2 : 5 6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警 察 审 案 的 方 法 有 什 么 有 催 眠 么 问 题 分 析 : 公 安 机 关 在 审 讯 过 程 中 不 可 以 催 眠 他 人 。 审 讯 是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进 行 讯 问 , 以 收 集 证 据 和 查 清 事 实 的 活 动 。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, 必 须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, 尊 重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人 权 和 合 法 权 益 。 催 眠 他 人 不 仅 侵 犯 了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人 身 权 利 , 也 违 背 了 审 讯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程 序 。 此 外 , 通 过 催 眠 获 取 的 证 据 可 能 被 视 为 非 法 证 据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》 第 五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, 采 用 非 法 方 法 收 集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供 述 应 当 予 以 排 除 , 不 能 作 为 起 诉 意 见 、 起 诉 决 定 和 判 决 的 依 据 。 因 此 , 公 安 机 关 在 审 讯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, 采 用 合 法 、 公 正 、 公 开 的 方 式 进 行 讯 问 , 以 确 保 证 据 的 合 法 性 和 有 效 性 。 2 0 2 5 0 3 0 5 1 8 : 2 8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1 . 2 0 2 5 年 3 月 4 日 2 . 收 到 君 和 法 律 的 短 信 说 借 贷 违 约 , . 不 知 道 短 信 真 假 , 拨 打 号 码 显 示 空 号 问 题 分 析 : 确 认 短 信 发 送 方 是 否 确 实 为 君 合 法 律 或 相 关 合 法 机 构 。 可 以 通 过 官 方 渠 道 , 如 该 机 构 的 官 方 网 站 或 客 服 电 话 进 行 验 证 。 注 意 短 信 内 容 中 的 语 法 、 拼 写 和 格 式 错 误 。 专 业 的 法 律 机 构 通 常 会 发 送 格 式 规 范 、 语 言 准 确 的 短 信 。 2 0 2 5 0 3 0 4 1 0 : 1 6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两 人 结 婚 二 年 , 女 方 在 怀 孕 期 间 查 出 心 脏 病 , 在 七 个 月 的 时 候 ( 2 0 2 4 . 1 2 ) 做 了 引 产 手 术 , 后 来 男 方 要 求 办 理 离 婚 手 续 , 赔 偿 5 万 元 , 办 完 手 续 后 去 做 心 脏 手 术 , 做 手 术 费 用 约 1 5 万 。 现 在 女 方 要 怎 么 办 问 题 分 析 : 1 、 女 方 有 心 脏 病 男 方 只 要 符 合 起 诉 的 条 件 就 能 起 诉 离 婚 , 但 是 如 果 女 方 在 怀 孕 期 间 、 分 娩 后 一 年 内 或 者 终 止 妊 娠 后 六 个 月 内 , 男 方 不 能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离 婚 的 诉 讼 ; 除 非 人 民 法 院 认 为 确 有 必 要 受 理 男 方 离 婚 请 求 的 除 外 。 2 、 法 律 依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》 第 一 千 零 八 十 二 条 女 方 在 怀 孕 期 间 、 分 娩 后 一 年 内 或 者 终 止 妊 娠 后 六 个 月 内 , 男 方 不 得 提 出 离 婚 ; 但 是 , 女 方 提 出 离 婚 或 者 人 民 法 院 认 为 确 有 必 要 受 理 男 方 离 婚 请 求 的 除 外 。 2 0 2 5 0 2 2 1 1 7 : 3 2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我 雇 佣 甲 , 没 有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情 况 下 为 我 送 货 , 甲 在 车 坏 了 的 情 况 下 借 了 乙 的 车 去 送 货 , 甲 在 路 面 结 冰 超 速 行 驶 , 跟 车 距 离 过 近 情 况 下 紧 急 刹 车 撞 到 树 , 造 成 乙 车 辆 受 损 , 我 该 不 该 承 担 责 任 问 题 分 析 : 雇 佣 司 机 没 签 合 同 出 事 故 的 回 答 是 虽 然 没 有 雇 佣 合 同 , 但 是 形 成 了 雇 佣 事 实 , 而 且 司 机 是 在 替 雇 佣 者 工 作 时 出 的 事 故 , 所 以 司 机 造 成 的 交 通 事 故 的 责 任 应 该 由 雇 佣 公 司 承 担 , 司 机 具 有 过 错 的 , 拥 有 公 司 承 担 责 任 后 可 以 找 司 机 进 行 赔 偿 请 求 , 如 果 司 机 没 有 责 任 的 , 完 全 由 公 司 承 担 。 2 0 2 5 0 2 1 6 0 4 : 3 8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我 雇 佣 甲 , 没 有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情 况 下 为 我 送 货 , 甲 在 车 坏 了 的 情 况 下 借 了 乙 的 车 去 送 货 , 家 在 路 面 结 冰 跟 车 距 离 过 近 情 况 下 紧 急 刹 车 撞 到 树 , 造 成 乙 车 辆 受 损 , 我 该 不 该 承 担 责 任 问 题 分 析 : 雇 佣 司 机 没 签 合 同 出 事 故 的 回 答 是 虽 然 没 有 雇 佣 合 同 , 但 是 形 成 了 雇 佣 事 实 , 而 且 司 机 是 在 替 雇 佣 者 工 作 时 出 的 事 故 , 所 以 司 机 造 成 的 交 通 事 故 的 责 任 应 该 由 雇 佣 公 司 承 担 , 司 机 具 有 过 错 的 , 拥 有 公 司 承 担 责 任 后 可 以 找 司 机 进 行 赔 偿 请 求 , 如 果 司 机 没 有 责 任 的 , 完 全 由 公 司 承 担 。 2 0 2 5 0 2 1 5 2 2 : 5 7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我 想 问 下 对 方 在 业 主 精 神 不 正 常 状 态 下 , 未 给 我 方 知 悉 合 同 内 容 , 并 且 不 是 业 主 本 人 签 字 , 此 合 同 有 效 吗 问 题 分 析 : 精 神 有 问 题 者 所 签 合 同 的 效 力 不 能 一 概 而 论 , 取 决 于 签 订 合 同 时 的 精 神 状 态 。 若 能 证 明 签 订 合 同 时 处 于 不 能 辨 认 自 身 行 为 的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状 态 , 合 同 无 效 。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( 不 能 完 全 辨 认 自 己 行 为 ) 所 签 合 同 是 否 有 效 , 要 看 是 否 与 自 身 智 力 、 精 神 健 康 状 况 相 适 应 。 相 适 应 则 有 效 ; 不 相 适 应 的 , 经 法 定 代 理 人 追 认 有 效 , 未 追 认 则 无 效 。 判 断 精 神 状 态 需 专 业 医 学 鉴 定 和 证 据 支 持 。 精 神 有 问 题 者 签 合 同 的 效 力 需 综 合 考 量 多 方 面 因 素 。 2 0 2 5 0 2 1 1 1 8 : 2 3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被 中 介 骗 了 租 房 时 说 可 以 退 房 租 退 房 了 不 给 退 房 租 问 题 分 析 :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, 你 可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维 护 自 身 权 益 。 ( 一 ) 与 中 介 进 行 沟 通 协 商 。 明 确 向 中 介 指 出 其 违 反 了 合 同 中 关 于 退 还 一 个 月 租 金 的 约 定 , 要 求 其 按 照 合 同 履 行 义 务 , 退 还 相 应 租 金 。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, 可 能 促 使 中 介 认 识 到 错 误 并 解 决 问 题 , 避 免 矛 盾 进 一 步 激 化 。 ( 二 ) 若 协 商 无 果 , 可 依 据 合 同 和 相 关 证 据 向 相 关 部 门 投 诉 。 比 如 向 当 地 的 房 地 产 中 介 行 业 协 会 反 映 情 况 , 协 会 可 能 会 介 入 调 解 , 促 使 中 介 遵 守 合 同 约 定 。 若 投 诉 仍 无 法 解 决 问 题 , 可 考 虑 通 过 法 律 途 径 解 决 。 准 备 好 合 同 、 付 款 凭 证 等 相 关 证 据 ,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。 在 诉 讼 过 程 中 , 法 院 将 依 据 双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审 理 。 由 于 合 同 中 明 确 约 定 了 退 还 一 个 月 租 金 , 在 证 据 充 分 的 情 况 下 , 你 有 较 大 胜 诉 可 能 , 法 院 会 判 决 中 介 退 还 租 金 并 可 能 要 求 其 承 担 相 应 违 约 责 任 。 2 0 2 5 0 2 0 7 1 0 : 2 0 史 鹏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近 期 帮 助 6 2 8 8 人 咸 鱼 买 了 一 个 号 , 然 后 号 被 其 他 人 盗 了 , 但 是 是 卖 号 人 造 成 的 问 题 分 析 : 针 对 在 闲 鱼 购 买 的 账 号 被 原 主 人 找 回 的 情 况 , 首 先 , 要 明 确 这 是 涉 嫌 盗 窃 的 违 法 行 为 。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, 盗 窃 行 为 将 受 到 法 律 的 制 裁 。 建 议 尽 快 收 集 相 关 证 据 , 如 交 易 记 录 、 聊 天 记 录 等 , 然 后 及 时 报 警 , 以 保 护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益 。 2 0 2 5 0 1 2 9 2 3 : 1 8 案 件 委 托 律 师 最 新 案 件 发 布 动 态 , 2 0 W + 律 师 在 线 解 答 更 多 交 通 事 故 刑 事 辩 护 婚 姻 劳 动 纠 纷 房 产 纠 纷 债 权 债 务 医 疗 纠 纷 拆 迁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涉 案 金 额 地 点 发 布 时 间 我 是 一 名 厨 师 , 在 上 班 的 路 上 被 车 撞 了 , 导 致 小 拇 指 骨 折 了 一 节 , 无 法 工 作 , 医 生 建 议 休 息 三 月 拆 线 , 结 果 保 险 公 司 只 赔 偿 俩 个 月 的 误 工 费 , ( 对 方 全 责 ) 5 万 一 下 浙 江 舟 山 2 0 2 3 1 1 2 1 1 4 : 3 4 在 工 地 里 面 意 外 造 成 工 人 受 伤 。 司 机 驾 驶 货 车 在 平 旷 的 工 地 上 , 在 视 角 盲 区 撞 倒 了 工 人 , 造 成 了 昏 迷 不 醒 , 但 原 工 人 身 上 带 有 疾 病 上 班 , 所 以 司 机 是 否 要 为 其 全 责 并 且 赔 偿 医 疗 费 , 司 机 又 是 否 因 为 赔 不 起 需 要 坐 牢 ? 3 0 万 1 0 0 万 浙 江 绍 兴 2 0 2 3 0 8 2 7 2 1 : 1 6 我 是 一 名 个 人 职 业 者 , 我 的 一 个 亲 戚 也 在 帮 忙 给 我 开 大 车 , 当 大 车 司 机 , 在 一 次 出 差 的 时 候 , 明 知 自 己 高 血 压 的 情 况 下 还 吃 了 油 腻 的 东 西 , 另 一 名 司 机 在 开 车 的 时 候 , 他 躺 在 车 后 面 休 息 的 时 候 中 风 了 , 住 院 等 等 的 医 疗 费 都 是 由 我 来 垫 付 , 垫 付 时 说 是 保 险 赔 付 之 后 再 还 给 我 , 现 在 却 反 口 了 称 不 会 再 返 还 , 以 及 想 要 更 多 钱 , 这 种 情 况 下 , 想 问 这 个 责 任 是 怎 么 划 分 的 呀 ? 现 在 称 还 要 起 诉 我 , 我 的 优 势 大 吗 ? 谢 谢 您 的 解 答 ! ! 5 万 一 下 四 川 内 江 2 0 2 3 0 8 2 7 2 1 : 1 6 交 通 事 故 , 案 件 背 景 : 我 方 车 辆 正 常 行 驶 , 肇 事 车 辆 对 向 直 线 变 道 撞 向 我 车 造 成 交 通 事 故 , 无 人 员 受 伤 , 交 警 现 场 判 定 事 故 责 任 书 对 方 全 责 , 我 方 车 辆 在 交 通 事 故 时 才 为 购 买 周 期 两 个 月 的 新 车 , 维 修 费 用 在 车 价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, 对 方 在 承 担 维 修 费 的 前 提 下 需 要 赔 款 对 我 方 新 车 造 成 的 损 失 5 万 一 下 湖 南 怀 化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3 骑 电 动 车 不 小 心 碰 到 一 个 人 该 怎 么 办 理 不 , 私 自 解 决 完 了 下 一 步 怎 么 办 5 万 一 下 山 东 潍 坊 2 0 2 3 0 8 2 4 2 0 : 4 2 因 为 撞 了 护 栏 , 当 时 没 有 打 电 话 报 警 , 直 接 离 开 了 现 场 , 交 警 电 话 打 过 来 跟 我 说 赔 偿 , 说 可 以 对 我 行 政 拘 留 的 , 但 当 时 也 没 有 确 定 给 我 拘 留 , 等 过 了 几 天 赔 偿 清 单 下 来 , 我 把 赔 偿 金 缴 纳 之 后 , 又 对 我 说 可 能 要 行 政 拘 留 7 1 5 天 这 可 能 撤 销 吗 ? 5 万 一 下 湖 南 娄 底 2 0 2 3 0 8 2 2 2 1 : 1 6 我 开 电 动 车 在 路 上 被 对 方 开 小 车 追 尾 对 方 醉 酒 全 责 怎 么 处 理 赔 偿 损 失 5 万 一 下 江 苏 徐 州 2 0 2 3 0 8 2 1 1 9 : 2 2 本 人 骑 电 动 车 和 对 方 开 机 动 车 相 撞 , 事 故 认 定 书 对 方 全 责 , 造 成 我 人 员 受 伤 和 电 动 车 损 坏 , 几 乎 快 达 到 报 废 标 准 , 对 方 保 险 公 司 给 出 的 电 动 车 赔 付 金 额 太 少 , 不 足 以 支 持 维 修 , 现 在 我 这 边 因 为 电 动 车 已 经 快 达 报 废 标 准 不 想 修 车 , 想 让 他 们 增 加 赔 付 金 额 。 现 在 保 险 公 司 给 出 的 两 种 方 案 , 一 种 就 是 你 修 车 , 维 修 费 多 少 钱 还 需 要 他 们 这 边 审 核 以 后 才 能 决 定 , 到 底 赔 付 多 少 。 一 种 是 支 持 他 们 给 出 的 赔 付 金 额 。 电 动 车 2 4 0 0 买 的 , 购 买 来 一 年 时 间 骑 车 半 年 。 保 险 公 司 赔 付 1 4 0 0 。 这 个 如 何 处 理 ? 5 万 一 下 广 西 来 宾 2 0 2 3 0 8 2 0 1 8 : 1 5 有 人 在 某 平 台 发 布 视 频 信 息 对 我 进 行 辱 骂 , 我 应 该 怎 么 处 理 5 万 一 下 江 苏 盐 城 2 0 2 3 0 8 2 2 2 1 : 1 7 一 个 人 老 婆 说 我 们 打 了 他 , 但 是 我 们 没 打 然 后 他 威 胁 我 们 赔 偿 他 3 0 0 0 元 这 算 敲 诈 了 吗 5 万 一 下 江 西 萍 乡 2 0 2 3 0 8 2 0 1 8 : 1 4 客 户 三 月 份 支 付 了 两 万 元 订 金 , 采 购 一 批 瓷 砖 产 品 , 五 月 份 支 付 了 尾 款 , 但 由 于 生 产 问 题 , 迟 迟 无 法 交 货 , 客 户 中 途 又 采 购 了 少 量 瓷 砖 , 也 顺 利 交 货 , 但 由 于 第 一 批 货 物 还 没 能 移 交 给 客 户 , 客 户 现 要 求 退 款 , 现 资 金 周 转 困 难 , 无 法 及 时 退 还 给 客 户 , 客 户 报 警 说 我 诈 骗 , 请 问 成 立 吗 ? 中 途 有 承 诺 客 户 何 时 交 货 , 或 者 退 款 , 但 是 均 遇 到 困 难 , 没 完 成 承 诺 ! 5 万 一 下 江 苏 宿 迁 2 0 2 3 0 8 1 9 2 0 : 1 4 求 助 之 前 因 为 一 些 闲 言 碎 语 , 我 去 找 对 方 理 论 , 随 后 我 自 己 和 对 方 发 生 冲 突 , 造 成 我 自 己 轻 伤 二 级 。 对 面 三 个 人 , 我 自 己 一 人 。 派 出 所 偏 袒 另 外 一 方 。 颠 倒 黑 白 。 现 在 我 写 立 案 申 请 , 是 对 面 三 个 一 起 , 还 是 单 独 的 针 对 一 个 人 ? 还 有 就 是 来 听 的 时 候 , 我 可 不 可 以 要 求 派 出 所 出 示 当 时 的 视 频 监 控 ? 5 万 一 下 吉 林 辽 源 2 0 2 3 0 8 1 8 2 0 : 1 9 抵 押 车 辆 , 车 是 我 妈 名 下 的 , 被 我 抵 押 了 , 但 是 钱 有 部 分 是 转 进 我 妈 支 付 宝 , 支 付 宝 是 我 在 用 , 如 果 我 妈 报 警 或 者 起 诉 构 成 犯 罪 诈 骗 吗 ? 5 万 一 下 江 西 景 德 镇 2 0 2 3 0 8 1 6 2 2 : 2 2 信 用 卡 纠 纷 被 起 诉 怎 么 办 5 万 一 下 江 苏 连 云 港 2 0 2 3 0 8 1 5 1 9 : 3 7 6 年 前 的 借 贷 纠 纷 , 已 结 案 , 向 法 官 提 供 的 银 行 账 户 现 金 转 账 5 0 0 0 元 , 今 年 突 然 银 行 账 户 被 冻 结 , 咨 询 后 说 5 0 0 0 元 并 未 到 账 , 钱 确 实 已 转 , 而 且 已 过 6 年 , 银 行 不 提 供 流 水 查 询 , 法 院 要 求 提 供 转 账 记 录 5 万 一 下 辽 宁 盘 锦 2 0 2 3 0 8 1 4 2 2 : 1 1 打 架 致 人 受 伤 , 对 方 要 求 一 口 赔 付 , 写 东 西 , 是 否 具 有 法 律 效 应 , 如 果 报 警 是 什 么 结 果 , 赔 付 医 疗 费 后 续 还 需 要 什 么 嘛 ? 5 万 一 下 辽 宁 铁 岭 2 0 2 3 0 8 1 3 2 0 : 0 6 想 办 理 离 婚 5 万 一 下 云 南 红 河 州 2 0 2 4 0 7 0 1 1 7 : 2 5 农 村 相 亲 男 方 给 了 女 方 定 金 八 万 相 处 不 合 适 女 方 想 结 束 , 男 方 以 喜 欢 的 名 义 继 续 , 我 想 定 金 是 要 全 部 还 回 去 嘛 5 万 一 下 云 南 红 河 2 0 2 3 0 8 2 7 2 1 : 1 6 夫 妻 之 间 分 居 4 年 , 没 有 离 婚 证 , 男 方 生 意 上 的 欠 款 女 方 有 责 任 还 吗 5 万 一 下 江 苏 泰 州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3 处 对 象 不 到 半 个 月 , 我 给 她 买 了 金 首 饰 , 我 想 要 回 我 的 东 西 , 他 不 给 5 万 一 下 广 东 韶 关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2 之 前 谈 的 一 个 女 朋 友 , 分 手 后 她 和 我 说 怀 孕 了 , 后 来 打 胎 了 , 钱 也 是 我 给 的 , 后 来 就 一 直 说 要 到 我 单 位 告 我 , 叫 我 给 她 钱 , 说 手 里 有 打 胎 的 证 明 , 我 给 了 , 再 后 又 问 我 要 钱 说 不 给 就 到 单 位 揭 发 我 , 我 也 给 了 , 后 面 又 开 始 说 当 时 打 胎 的 时 候 留 了 D N A , 说 不 给 钱 还 要 到 我 单 位 告 发 我 , 揭 发 我 , 从 她 说 打 胎 开 始 到 说 有 孩 子 和 我 的 D N A 一 直 都 是 她 自 己 在 说 , 我 也 没 看 到 任 何 证 明 , 也 一 直 拿 这 件 事 情 威 胁 我 , 我 一 共 给 了 差 不 多 十 多 万 了 , 我 想 问 一 下 这 个 构 成 敲 诈 勒 索 嘛 ? 5 万 一 下 山 东 泰 安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2 男 女 双 方 早 已 离 婚 , 因 孩 子 上 学 原 因 依 然 一 起 居 住 , 后 期 购 入 房 产 , 车 辆 , 贷 款 方 是 女 方 , 男 方 说 自 己 有 债 务 , 现 在 分 开 财 产 怎 样 分 割 3 0 万 1 0 0 万 四 川 乐 山 2 0 2 3 0 8 2 4 2 0 : 4 1 两 年 八 个 月 前 和 孩 子 父 亲 分 开 了 , 父 亲 是 深 圳 的 , 我 是 浙 江 台 州 的 , 没 有 结 婚 也 没 有 领 结 婚 证 是 未 婚 先 孕 的 单 亲 妈 妈 , 分 开 后 , 孩 子 父 亲 未 给 过 一 分 抚 养 费 没 有 尽 到 责 任 , 孩 子 的 户 口 是 在 我 这 边 的 , 期 间 和 孩 子 的 爷 爷 交 谈 过 三 次 每 次 都 是 给 一 个 月 的 抚 养 费 就 没 有 给 过 了 信 息 也 不 回 , 昨 天 发 了 四 个 字 “ 言 而 无 信 ” 今 天 发 现 给 我 拉 黑 了 . 我 的 诉 求 是 抚 养 费 和 修 改 孩 子 的 姓 名 1 0 万 3 0 万 湖 南 邵 阳 2 0 2 3 0 8 2 3 2 3 : 0 7 女 方 离 婚 , 男 方 不 同 意 , 且 分 居 两 年 , 离 婚 协 议 应 该 如 何 起 稿 , 需 要 什 么 材 料 。 1 0 万 3 0 万 山 东 日 照 2 0 2 3 0 8 2 3 2 3 : 0 6 我 想 咨 询 一 下 , 门 牙 旁 边 的 切 牙 齿 掉 一 颗 , 上 嘴 皮 缝 针 1 0 厘 米 以 为 , 够 鉴 定 1 0 级 伤 了 吗 ? 5 万 一 下 四 川 成 都 2 0 2 4 0 9 1 4 0 9 : 2 9 太 原 欠 了 有 六 十 多 人 的 工 Funding, 四 indivual 月 也 不 放 , 管 事 人 是 一 拖 在 拖 到 9 月 4 號 又 explain 他 No right 3 0 万 1 0 0 万 山 西 太 原 2 0 2 4 0 9 0 4 1 6 : 2 9 我 是 个 学 生 党 暑 假 工 打 工 在 一 个 餐 厅 , 一 个 月 工 资 说 好 4 0 0 0 , 后 面 给 工 资 时 说 2 5 0 0 , 就 我 的 克 扣 5 0 0 工 资 5 万 一 下 新 疆 伊 犁 2 0 2 4 0 8 2 0 2 1 : 5 5 厂 里 跟 我 调 岗 降 薪 , 是 不 是 违 法 的 ? 现 在 厂 里 针 对 我 , 给 我 调 来 调 去 的 5 万 一 下 江 苏 南 京 2 0 2 3 1 1 1 7 0 5 : 3 1 今 年 3 月 份 来 到 被 常 州 的 老 板 叫 来 组 建 传 媒 公 司 , 约 定 的 月 薪 8 千 , 一 直 干 到 5 月 1 3 号 老 板 突 然 说 家 里 不 支 持 他 弄 这 个 , 就 让 我 们 解 散 了 , 但 是 这 期 间 只 有 4 月 末 开 了 3 月 份 的 工 资 , 4 月 份 工 资 5 月 份 工 资 都 没 有 开 , 后 来 找 这 个 老 板 就 一 直 各 种 推 脱 说 手 头 没 钱 , 工 程 款 没 下 来 , 说 八 九 月 份 给 开 , 结 果 九 月 最 后 一 天 说 钱 没 到 账 , 又 说 十 月 份 开 , 十 月 最 后 一 天 又 是 钱 没 到 账 , 工 作 两 个 多 月 期 间 也 没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, 我 是 不 是 可 以 直 接 找 劳 动 仲 裁 一 方 面 是 讨 薪 , 另 一 方 面 是 申 请 赔 偿 , 可 以 同 时 申 请 的 经 济 赔 偿 都 有 什 么 啊 大 概 都 是 什 么 标 准 5 万 一 下 江 苏 常 州 2 0 2 3 1 1 0 2 1 1 : 2 4 1 0 . 3 1 与 顾 客 发 生 争 吵 , 公 司 把 我 开 除 。 5 万 一 下 北 京 市 北 京 2 0 2 3 1 1 0 1 1 2 : 2 5 在 酒 店 干 过 一 段 时 间 离 职 过 后 对 方 不 给 工 资 5 万 一 下 河 南 鹤 壁 2 0 2 3 1 0 1 5 1 5 : 5 7 我 在 一 家 公 司 做 了 四 个 月 在 9 月 2 8 号 突 然 被 告 知 门 店 要 倒 闭 , 被 辞 退 , 在 今 天 去 看 门 店 依 然 在 营 业 , 这 是 在 骗 人 , 在 公 司 没 有 交 社 保 没 有 签 合 同 , 突 然 被 无 故 辞 退 也 没 有 补 偿 , 现 在 该 怎 么 办 ? 5 万 一 下 上 海 市 上 海 2 0 2 3 1 0 0 6 2 2 : 2 0 二 手 房 交 易 , 钱 付 清 了 , 卖 方 不 给 过 户 怎 么 办 ? 5 万 一 下 四 川 凉 山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2 请 问 我 和 我 男 朋 友 四 月 份 贷 款 买 了 房 , 写 的 两 个 人 的 名 字 。 首 付 我 出 了 九 万 他 出 了 2 2 万 。 现 在 分 手 了 我 们 想 把 房 子 变 更 为 他 的 , 去 掉 我 的 名 字 , 可 以 吗 ? 如 果 不 可 以 那 还 有 什 么 选 择 ? 谢 谢 1 0 万 3 0 万 浙 江 杭 州 2 0 2 3 0 8 2 4 2 0 : 4 1 我 们 的 婚 房 是 男 方 以 前 住 的 老 房 子 , 从 别 人 手 里 购 买 的 , 房 产 证 前 阵 子 才 出 来 , 这 才 准 备 过 户 , 老 公 想 房 产 证 写 我 们 两 个 人 的 名 字 , 但 是 我 被 限 高 了 , 会 影 响 吗 ? 其 次 是 , 我 想 的 房 产 证 不 加 我 的 名 字 , 然 后 过 去 过 户 , 必 须 得 妻 子 陪 同 吗 ? 限 高 会 不 会 影 响 这 些 手 续 ? 5 万 一 下 江 苏 泰 州 2 0 2 3 0 8 2 1 1 9 : 2 1 买 房 房 东 不 想 卖 了 , 房 东 在 外 地 口 头 委 托 中 介 和 我 签 合 同 , 说 第 二 天 出 委 托 书 , 结 果 第 二 天 房 东 不 想 卖 了 , 合 同 也 签 好 了 定 金 也 给 中 介 了 , 这 种 情 况 可 以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赔 付 违 约 金 吗 5 万 一 下 黑 龙 江 牡 丹 江 2 0 2 3 0 8 1 1 1 9 : 3 5 租 了 一 套 房 子 , 租 的 时 候 和 我 说 三 室 一 厅 一 厨 一 卫 , 租 的 租 房 走 的 公 众 号 上 显 示 的 也 是 三 室 一 厅 一 厨 一 卫 , 但 真 签 完 住 的 时 候 发 现 是 五 室 一 卫 , 合 同 上 没 有 说 户 型 , 有 办 法 减 免 租 金 或 者 提 前 结 束 租 约 吗 5 万 一 下 辽 宁 锦 州 2 0 2 3 0 8 0 8 1 9 : 5 0 请 问 , 租 房 到 期 合 同 上 面 写 扣 除 2 0 % 月 租 费 作 为 房 屋 损 耗 费 合 理 吗 5 万 一 下 广 东 惠 州 2 0 2 3 0 8 0 1 2 1 : 1 9 今 天 我 在 大 东 看 了 一 个 房 子 我 还 没 给 钱 呢 , 房 东 提 前 让 我 签 了 合 同 , 然 后 现 在 这 个 房 子 我 不 想 租 了 , 因 为 他 损 失 了 一 个 租 户 迫 我 租 这 个 房 子 , 我 不 租 他 报 警 了 , 请 问 怎 办 5 万 一 下 江 苏 徐 州 2 0 2 3 0 7 3 1 2 0 : 1 6 7 月 2 6 日 租 房 付 了 定 金 , 还 没 签 合 同 , 第 二 天 因 为 一 些 原 因 不 能 租 房 了 , 和 中 介 说 了 , 但 中 介 说 钱 给 房 东 了 , 不 给 退 。 有 什 么 办 法 可 以 要 回 我 的 钱 嘛 ? 5 万 一 下 云 南 昆 明 2 0 2 3 0 7 3 0 2 0 : 0 0 2 4 年 2 月 先 借 钱 给 他 了 5 0 0 0 , 后 面 我 要 买 摩 托 车 问 他 要 钱 , 他 说 没 有 钱 , 然 后 他 把 他 的 摩 托 车 给 我 然 后 算 上 那 个 5 0 0 0 , 又 给 他 转 了 1 万 块 他 说 我 没 有 驾 照 , 不 能 把 车 给 我 , 然 后 我 考 上 驾 照 了 他 又 说 摩 托 车 在 某 个 地 方 让 我 去 取 , 先 后 去 了 三 次 , 都 被 放 鸽 子 了 , 9 月 2 3 号 他 说 给 我 过 户 了 , 直 到 现 在 1 0 月 1 3 号 已 经 陆 陆 续 续 转 给 他 两 万 6 千 多 , 他 说 车 辆 3 万 多 只 问 我 要 2 8 0 0 0 , 或 者 他 把 2 6 0 0 0 转 给 我 , 又 问 我 要 手 续 费 2 6 0 , 2 6 0 转 他 之 后 , 他 又 反 悔 了 跟 无 底 洞 一 样 ( 主 要 是 我 现 在 什 么 都 没 有 , 既 没 有 绿 本 , 行 驶 证 也 没 有 车 , 现 在 也 没 有 钱 ) , , , , 求 助 怎 么 样 可 以 拿 点 钱 或 者 车 5 万 一 下 陕 西 西 安 2 0 2 4 1 0 1 6 0 1 : 0 7 借 朋 友 1 5 万 约 定 好 每 月 给 3 0 0 0 利 息 现 在 利 息 一 分 都 不 给 本 金 也 要 不 回 来 1 0 万 3 0 万 广 东 汕 头 2 0 2 4 0 4 2 5 2 0 : 3 7 借 款 5 0 万 ~ 6 0 万 , 时 间 : 2 0 1 9 年 1 2 月 至 2 0 2 2 年 1 2 月 , 至 今 没 有 归 还 。 地 点 : 阳 江 市 本 人 想 请 一 位 资 深 律 师 , 谢 谢 ! 3 0 万 1 0 0 万 广 东 阳 江 2 0 2 4 0 4 2 5 1 1 : 2 8 跑 外 卖 以 租 代 购 的 电 动 车 , 甲 方 没 提 醒 过 还 款 , 现 在 逾 期 七 个 月 了 过 来 说 要 移 交 法 院 立 案 , 还 了 一 个 月 加 押 金 一 千 块 够 买 一 辆 二 手 的 了 , 现 在 不 想 还 怎 么 办 5 万 一 下 福 建 厦 门 2 0 2 3 1 2 2 0 0 7 : 4 0 本 人 在 1 0 月 通 过 质 押 债 权 转 让 的 方 式 ( 车 辆 、 行 驶 证 、 车 辆 登 记 证 、 质 押 合 同 等 一 并 交 付 清 晰 ) 购 买 了 一 辆 二 手 车 , 车 辆 停 放 在 居 所 地 下 室 在 1 2 月 5 号 凌 晨 4 点 被 人 偷 偷 拖 走 , 早 上 9 点 左 右 向 辖 区 派 出 所 报 警 , 接 警 后 派 出 所 查 到 车 被 韩 某 某 偷 偷 拖 走 , 韩 某 说 是 他 早 我 之 前 也 使 用 债 权 转 让 方 式 购 买 过 该 车 后 来 遗 失 , 现 在 发 现 车 在 我 这 就 偷 偷 拖 走 了 , 主 要 诉 求 要 求 韩 某 某 赔 偿 本 人 合 法 权 益 5 万 1 0 万 广 东 深 圳 2 0 2 3 1 2 0 6 0 9 : 4 3 朋 友 借 我 信 用 卡 , 刷 卡 不 还 , 现 在 拒 不 承 认 , 但 是 我 有 相 关 的 聊 天 记 录 5 万 1 0 万 河 北 秦 皇 岛 2 0 2 3 1 1 0 6 1 6 : 1 2 我 欠 了 八 家 网 贷 , 先 在 还 不 上 了 , 想 找 侓 师 , 帮 忙 协 商 延 期 1 0 万 3 0 万 内 蒙 古 呼 伦 贝 尔 2 0 2 3 1 1 0 6 0 4 : 1 6 这 是 我 欠 网 贷 的 , 想 协 商 延 期 还 款 , 不 知 道 委 托 侓 师 可 以 吗 1 0 万 3 0 万 内 蒙 古 呼 伦 贝 尔 2 0 2 3 1 1 0 6 0 4 : 0 5 工 地 上 工 人 误 伤 工 友 皮 外 伤 , 用 人 单 位 无 保 险 , 医 疗 费 用 怎 么 划 分 5 万 一 下 山 东 临 沂 2 0 2 4 0 9 0 1 1 6 : 0 2 客 人 就 餐 在 本 店 摔 倒 受 伤 ( 我 方 观 点 是 他 自 己 不 小 心 摔 倒 的 ) , 客 人 观 点 是 我 们 灯 光 太 晚 看 不 到 所 以 踩 空 了 。 本 着 人 道 主 义 精 神 , 已 经 支 付 了 2 次 费 用 , 可 对 方 说 还 会 有 第 三 次 手 术 费 用 。 想 问 下 , 从 法 律 判 定 , 我 们 应 该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嘛 ? 5 万 一 下 河 北 衡 水 2 0 2 3 0 7 2 5 2 0 : 5 0 医 疗 损 害 起 诉 , 材 料 已 交 等 鉴 定 , 法 院 说 医 疗 官 司 要 2 年 时 间 , 这 合 理 吗 5 万 一 下 山 西 临 汾 2 0 2 3 0 7 2 5 2 0 : 5 0 因 为 用 药 问 题 提 前 说 过 不 要 用 带 有 激 素 的 药 物 医 生 没 有 听 还 是 给 用 了 而 且 胡 乱 开 药 虽 然 只 退 了 药 还 有 两 段 因 为 用 了 激 素 流 汗 嘘 的 视 频 他 们 只 纠 结 于 过 不 过 敏 5 万 一 下 贵 州 遵 义 2 0 2 3 0 7 2 5 2 0 : 4 9 1 . 上 周 日 上 午 在 三 级 综 合 医 院 做 体 检 , 医 护 人 员 做 超 声 时 , 对 未 发 生 性 行 为 的 女 性 做 阴 超 这 类 操 作 ( 体 检 单 上 明 确 写 了 是 经 腹 不 是 写 经 阴 道 ) , 仪 器 没 有 捅 破 处 女 膜 2 . 目 前 情 况 是 院 方 表 示 赔 偿 2 0 0 0 元 左 右 3 . 我 想 知 道 这 个 赔 偿 金 额 合 理 吗 ? 如 果 不 合 理 , 赔 偿 金 额 应 该 是 多 少 呢 ? 我 应 该 提 供 什 么 样 的 证 据 ? 或 者 我 有 更 好 的 方 法 去 索 要 赔 偿 吗 ? 5 万 一 下 福 建 泉 州 2 0 2 3 0 7 2 5 2 0 : 4 9 我 在 2 0 2 3 年 6 月 2 3 日 这 天 晚 上 吃 的 有 点 多 , 卧 床 睡 觉 后 可 能 是 胃 酸 反 流 弄 坏 了 咽 喉 部 位 的 粘 膜 , 2 4 号 也 就 是 第 二 天 起 床 后 咽 喉 部 位 有 轻 微 的 灼 热 感 , 当 时 也 没 在 意 , 2 5 号 晚 上 又 吃 了 点 辣 的 , 第 二 天 也 就 是 2 6 号 早 上 起 来 咽 喉 部 位 灼 热 感 增 加 了 , 于 是 下 午 就 去 人 民 医 院 挂 了 耳 鼻 喉 科 罗 祝 芬 医 生 的 号 看 病 , 走 进 医 生 房 间 , 是 一 个 六 十 多 岁 的 阿 姨 , 和 我 妈 妈 一 样 年 纪 吧 , 顿 时 有 了 点 亲 切 感 , 年 纪 大 经 验 肯 定 足 。 罗 医 生 问 我 情 况 , 我 说 可 能 是 大 前 天 吃 的 太 多 胃 酸 反 流 造 成 的 咽 喉 部 位 黏 膜 损 坏 , 然 后 昨 天 吃 了 辣 的 导 致 情 况 加 重 , 罗 医 生 检 查 了 下 我 的 咽 喉 , 说 里 面 是 有 点 红 肿 , 去 做 个 电 子 鼻 咽 喉 镜 检 查 , 检 查 了 后 罗 医 生 说 不 严 重 , 稍 微 有 点 充 血 , 然 后 又 问 我 有 没 有 反 酸 , 我 回 答 到 只 有 咽 喉 部 位 有 灼 热 感 , 不 酸 不 痛 不 痒 , 身 体 其 他 地 方 也 没 什 么 不 适 , 然 后 她 给 我 配 了 三 种 药 , 克 林 霉 素 棕 榈 酸 酯 分 散 片 一 日 三 次 每 次 三 粒 吃 6 天 , 清 热 散 结 片 一 日 三 次 每 次 四 粒 吃 8 天 , 咽 立 爽 口 含 滴 丸 一 日 三 次 每 次 三 丸 1 2 天 含 服 。 回 去 之 后 我 从 2 6 日 晚 上 开 始 每 日 吃 药 , 前 面 7 天 并 没 有 什 么 不 良 或 者 过 敏 反 应 , 咽 喉 部 位 症 状 也 缓 解 了 , 然 后 第 8 天 晚 上 , 也 就 是 7 月 3 号 晚 上 ( 克 林 霉 素 棕 榈 酸 酯 分 散 片 已 经 于 2 号 中 午 吃 完 六 天 的 量 ) 睡 觉 躺 下 后 , 咽 喉 部 位 又 重 新 出 现 灼 热 感 , 同 时 胸 口 两 侧 皮 肤 出 现 红 色 症 状 , 也 有 了 点 轻 微 的 灼 热 感 , 当 天 晚 上 稍 微 有 点 失 眠 , 到 凌 晨 2 点 多 才 睡 去 。 7 月 4 号 早 上 醒 来 后 还 是 有 点 昨 晚 的 症 状 , 不 过 比 昨 晚 轻 , 另 外 2 种 药 此 时 还 在 吃 , 当 天 中 午 吃 完 清 热 散 结 片 , 然 后 这 天 中 午 和 晚 上 吃 完 饭 大 概 半 个 小 时 左 右 , 又 出 现 了 昨 晚 的 症 状 , 口 含 最 后 那 种 药 咽 立 爽 口 含 滴 丸 后 , 感 觉 很 清 凉 , 症 状 减 轻 , 然 后 晚 上 躺 下 睡 觉 后 , 咽 喉 部 位 以 及 胸 口 上 部 及 两 侧 又 出 现 灼 热 感 , 胸 口 两 侧 皮 肤 变 红 , 症 状 比 3 号 晚 上 严 重 了 点 , 当 天 晚 上 一 整 晚 都 没 睡 着 。 于 是 7 月 5 号 一 大 早 我 就 去 了 人 民 医 院 , 因 为 怀 疑 是 胃 部 反 酸 造 成 的 症 状 , 这 次 我 挂 了 消 化 内 科 的 号 , 这 次 是 一 个 看 起 来 3 0 多 岁 的 男 医 生 叫 陆 永 勇 , 我 完 整 地 叙 述 了 病 情 , 他 看 了 我 的 病 历 , 在 看 到 吃 的 药 品 这 一 栏 时 , 他 皱 了 一 下 眉 头 , 同 时 发 出 了 一 声 很 轻 的 奇 怪 的 啧 声 , 这 让 我 起 了 疑 心 , 难 道 是 罗 祝 芬 医 生 开 的 药 有 问 题 。 接 着 他 给 我 做 了 腹 部 按 压 的 身 体 检 查 , 我 当 时 没 有 感 觉 到 任 何 痛 感 , 检 查 完 了 后 他 给 我 预 约 了 7 月 1 1 号 早 上 的 胃 镜 检 查 ( 后 来 我 提 前 改 成 了 8 号 就 去 做 了 胃 镜 检 查 ) , 同 时 把 病 历 纸 也 给 了 我 。 回 到 家 之 后 我 看 了 下 病 历 纸 , 上 面 在 现 病 史 里 写 道 自 觉 1 0 天 前 有 胸 骨 后 灼 热 感 , 我 当 时 愣 了 下 是 不 是 写 错 了 , 十 天 前 不 就 是 6 月 2 5 号 么 ? 我 给 他 的 描 述 是 这 两 天 才 有 的 感 觉 , 他 为 什 么 要 写 成 十 天 前 , 我 之 前 胸 口 并 没 有 变 红 , 是 这 两 天 才 出 现 的 症 状 , 他 为 什 么 要 把 这 个 症 状 写 成 十 天 前 , 联 想 到 前 面 他 看 到 罗 祝 芬 医 生 开 的 药 的 时 候 的 表 现 , 难 道 是 因 为 罗 祝 芬 医 生 的 药 加 重 了 病 情 , 他 为 了 掩 饰 , 把 出 现 这 一 症 状 的 时 间 改 成 了 十 天 前 , 也 就 是 吃 药 前 , 没 想 到 官 官 相 护 在 医 院 变 成 了 医 医 相 护 。 于 是 我 带 着 疑 问 在 网 上 搜 索 吃 的 三 种 药 的 问 题 , 第 一 种 克 林 霉 素 棕 榈 酸 酯 分 散 片 是 一 种 抗 生 素 应 该 没 问 题 , 第 二 种 是 一 种 叫 千 里 光 的 菊 科 植 物 中 成 药 , 好 像 会 刺 激 胃 酸 分 泌 , 应 该 也 没 问 题 吧 。 第 三 种 药 是 一 种 多 成 分 的 中 药 , 我 搜 索 了 之 后 大 吃 一 惊 , 原 来 这 个 药 因 为 副 作 用 大 已 经 被 国 家 禁 用 了 , 网 上 一 堆 骂 这 个 药 的 , 其 中 的 薄 荷 素 油 , 薄 荷 脑 是 从 薄 荷 中 提 炼 出 来 的 , 我 接 着 发 现 薄 荷 会 让 食 道 括 约 肌 松 弛 , 让 贲 门 松 弛 , 吞 入 胃 中 会 刺 激 分 泌 大 量 胃 酸 增 加 胃 酸 反 流 , 这 不 就 是 我 出 现 的 症 状 么 , 普 通 薄 荷 就 这 么 厉 害 , 何 况 是 提 纯 精 炼 的 薄 荷 油 薄 荷 脑 , 此 时 已 经 是 7 月 5 号 下 午 , 我 已 经 口 含 了 这 个 毒 药 整 整 9 天 , 于 是 接 下 来 我 并 没 有 再 用 这 个 药 。 后 来 我 还 去 问 过 这 个 医 院 另 一 个 耳 鼻 喉 科 的 医 生 , 问 他 胃 酸 反 流 造 成 的 咽 喉 炎 能 用 这 个 药 么 ? 她 竟 然 回 答 可 以 , 她 说 这 个 药 是 含 服 的 , 又 不 是 吞 到 胃 里 的 。 我 真 想 反 问 她 , 你 吃 糖 的 时 候 分 泌 的 唾 液 是 吐 出 来 的 还 是 吞 下 去 的 ? 我 相 信 没 有 人 会 在 口 含 这 个 药 的 时 候 吐 唾 液 , 而 且 罗 医 生 和 药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上 也 没 说 口 含 这 个 药 的 时 候 产 生 的 唾 液 要 吐 出 来 。 我 现 在 想 正 是 由 于 口 含 这 药 时 薄 荷 油 薄 荷 脑 通 过 唾 液 到 达 了 我 的 咽 喉 , 食 道 , 贲 门 和 胃 中 , 使 胃 受 刺 激 分 泌 大 量 胃 酸 同 时 让 贲 门 松 弛 造 成 了 更 多 的 胃 酸 反 流 , 我 病 情 的 加 重 应 该 是 这 个 原 因 导 致 的 。 接 着 7 月 5 6 7 日 三 天 晚 上 , 我 都 忍 受 着 胸 口 灼 热 艰 难 入 睡 , 有 时 只 睡 两 三 个 小 时 就 被 难 受 醒 了 。 到 了 8 号 早 上 我 去 做 了 胃 镜 检 查 , 出 来 报 告 显 示 只 有 一 个 0 . 6 厘 米 小 溃 疡 ( 基 本 人 人 都 会 得 这 个 , 人 体 自 动 会 修 复 这 个 ) , 同 时 还 有 一 行 字 引 起 了 我 的 注 意 , 贲 门 松 弛 明 显 , 这 印 证 了 我 之 前 在 网 上 看 见 的 薄 荷 会 让 贲 门 松 弛 的 说 法 , 我 在 7 月 3 号 晚 上 之 前 并 没 有 出 现 胃 酸 反 流 , , 可 见 我 的 贲 门 在 之 前 并 不 松 弛 , 三 号 之 后 我 每 天 都 出 现 胃 酸 反 流 造 成 的 胸 口 及 咽 喉 部 位 灼 热 感 , 这 大 概 就 是 因 为 连 续 8 天 口 含 咽 立 爽 造 成 的 , 其 中 的 薄 荷 成 分 造 成 了 我 的 贲 门 松 弛 。 这 天 由 于 没 有 挂 到 号 , 我 是 第 二 天 7 月 9 号 下 午 拿 着 报 告 去 另 一 个 叫 乐 琴 琴 的 消 化 内 科 女 医 生 那 里 看 的 病 , 我 如 实 描 述 了 病 情 , 明 确 说 了 就 是 7 月 3 号 后 出 现 的 胸 口 红 色 和 灼 热 ,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后 来 她 给 我 的 病 历 纸 上 写 的 也 是 自 觉 十 天 前 有 胸 骨 后 灼 热 感 , 7 月 9 号 的 十 天 前 不 是 6 月 2 9 号 么 , 我 在 那 几 天 感 觉 还 好 。 她 看 了 眼 报 告 只 说 有 个 溃 疡 , 吃 点 药 就 好 了 。 这 时 我 感 觉 她 有 点 避 重 就 轻 , 为 什 么 不 说 贲 门 松 弛 明 显 的 问 题 , 于 是 我 拿 出 咽 立 爽 的 药 盒 , 我 说 医 生 我 这 个 药 吃 了 后 灼 热 感 会 减 轻 , 能 不 能 给 我 配 一 盒 , 她 迟 疑 了 下 表 示 好 的 , 这 时 我 心 中 越 发 明 确 这 个 药 造 成 了 我 的 贲 门 松 弛 , 我 问 她 我 的 胃 其 他 还 好 , 为 什 么 只 有 贲 门 明 显 松 弛 , 她 随 便 敷 衍 了 句 松 弛 了 就 松 弛 了 很 正 常 的 , 我 问 她 是 不 是 这 个 药 里 的 薄 荷 成 分 会 造 成 贲 门 松 弛 , 这 时 她 有 点 心 虚 的 表 示 不 会 的 , 同 时 给 我 配 好 药 急 急 忙 忙 要 把 我 推 出 去 呼 叫 下 一 位 病 人 , 推 我 出 门 后 我 心 中 的 想 法 越 发 坚 定 , 咽 立 爽 中 的 薄 荷 成 分 的 确 造 成 了 我 的 贲 门 松 弛 , 胃 酸 更 容 易 的 通 过 贲 门 到 达 我 的 食 道 和 咽 喉 部 位 引 起 炎 症 。 我 不 知 道 罗 祝 芬 医 生 为 什 么 要 给 我 配 这 个 药 , 她 问 我 病 情 的 时 候 我 第 一 句 话 就 是 可 能 是 胃 酸 反 流 引 起 的 咽 喉 毛 病 , 她 配 这 个 药 难 道 就 是 想 让 我 的 贲 门 松 弛 , 然 后 加 重 我 的 病 情 让 她 们 医 院 在 多 赚 钱 ? 我 花 了 1 0 0 0 多 块 钱 , 做 难 受 的 鼻 咽 喉 镜 胃 镜 检 查 , 这 几 天 来 每 天 晚 上 忍 受 胸 口 的 灼 热 感 , 夜 不 能 寐 , 同 时 我 的 贲 门 已 经 松 弛 明 显 , 这 个 好 像 是 个 不 可 逆 的 损 伤 , 我 搜 索 了 下 做 一 个 贲 门 修 复 术 需 要 三 万 块 , 或 者 需 要 终 身 服 用 奥 美 拉 唑 之 类 的 抑 酸 药 物 。 我 之 前 并 没 有 出 现 天 天 胃 酸 反 流 的 情 况 , 6 月 2 3 号 就 是 吃 太 多 导 致 的 , 后 面 直 到 7 月 3 号 后 连 续 每 天 都 出 现 胃 酸 反 流 , 应 该 是 这 个 药 中 的 薄 荷 成 分 积 累 了 几 天 , 量 变 引 起 质 变 , 才 导 致 了 贲 门 松 弛 明 显 , 每 天 都 出 现 胃 酸 反 流 。 而 且 我 的 身 体 状 态 一 直 很 好 , 之 前 也 没 有 人 民 医 院 的 就 诊 记 录 吧 , 这 半 个 月 去 了 第 一 次 后 , 一 个 礼 拜 去 了 四 五 次 , 使 我 不 得 不 怀 疑 是 不 是 他 们 想 加 重 我 的 病 情 然 后 在 多 赚 钱 点 钱 ? 又 或 者 是 这 个 6 0 多 岁 的 老 医 生 因 为 这 么 大 年 纪 还 是 个 副 主 任 医 生 , 对 医 院 心 存 不 满 , 故 意 搞 坏 医 院 的 名 声 ? 总 之 这 次 看 病 经 历 让 我 的 世 界 观 产 生 了 极 大 的 改 变 , 之 前 看 见 好 多 恶 性 事 件 , 现 在 自 己 也 成 了 受 害 者 , 也 有 点 同 情 他 们 了 。 这 就 是 我 这 些 天 来 在 慈 溪 人 民 医 院 的 看 病 经 历 。 咽 喉 下 面 就 是 食 道 , 食 道 下 面 就 是 贲 门 , 贲 门 下 面 就 是 胃 , 正 常 贲 门 就 是 一 个 开 关 , 让 食 物 进 入 胃 , 同 时 胃 里 的 东 西 不 会 反 流 , 贲 门 松 弛 后 胃 酸 会 反 流 进 入 食 道 咽 喉 部 位 造 成 烧 灼 感 。 至 于 陆 永 勇 医 生 写 的 1 0 天 前 就 感 觉 胸 骨 疼 , 很 好 反 驳 , 如 果 我 2 5 号 就 胸 骨 疼 为 什 么 2 6 号 医 院 挂 号 不 去 挂 内 科 而 是 挂 了 耳 鼻 喉 科 , 正 是 我 喉 咙 部 位 难 受 才 挂 这 个 科 贲 门 松 弛 咋 看 不 严 重 并 没 有 器 质 性 改 变 , 但 是 其 结 构 性 改 变 实 际 对 人 的 影 响 非 常 大 , 这 是 不 可 逆 的 松 弛 , 如 果 不 吃 药 或 者 做 贲 门 松 弛 修 复 手 术 , 胃 酸 就 会 一 直 反 流 造 成 长 时 间 的 灼 热 难 受 , 尤 其 会 对 晚 上 睡 眠 造 成 非 常 大 的 影 响 。 如 果 消 化 内 科 的 医 生 说 可 以 给 反 流 性 食 道 炎 的 患 者 吃 这 个 药 , 那 我 想 看 看 其 他 反 流 性 食 道 炎 你 给 他 们 的 配 药 单 。 5 万 一 下 浙 江 宁 波 2 0 2 3 0 7 1 4 1 8 : 0 6 2 0 1 8 年 , 我 老 公 摔 倒 腰 椎 2 爆 裂 , 说 腰 2 椎 体 内 部 有 个 肿 瘤 , 我 们 在 医 院 做 的 穿 刺 和 术 后 活 检 都 告 知 良 性 . 2 0 2 2 年 再 做 C T , 磁 共 振 都 显 示 异 常 , 当 地 医 院 推 荐 我 们 去 广 州 做 P E T C T , 一 起 还 做 了 穿 刺 , 又 将 2 0 1 8 年 的 标 本 拿 去 广 州 做 了 会 诊 , 最 后 诊 断 为 多 发 性 骨 髓 瘤 , 同 时 也 告 知 我 们 , 2 0 1 8 年 我 们 当 地 做 的 检 查 , 那 时 候 就 已 经 是 孤 立 性 浆 细 胞 瘤 , 目 前 准 备 起 诉 , 想 找 个 懂 医 疗 纠 纷 的 律 师 委 托 1 0 万 3 0 万 广 东 河 源 2 0 2 3 0 3 0 5 1 1 : 3 8 2 0 1 8 年 , 我 老 公 摔 倒 腰 椎 2 爆 裂 , 说 腰 2 椎 体 内 部 有 个 肿 瘤 , 我 们 在 医 院 做 的 穿 刺 和 术 后 活 检 都 告 知 良 性 . 2 0 2 2 年 再 做 C T , 磁 共 振 都 显 示 异 常 , 当 地 医 院 推 荐 我 们 去 广 州 做 P E T C T , 一 起 还 做 了 穿 刺 , 又 将 2 0 1 8 年 的 标 本 拿 去 广 州 做 了 会 诊 , 最 后 诊 断 为 多 发 性 骨 髓 瘤 , 同 时 也 告 知 我 们 , 2 0 1 8 年 我 们 当 地 做 的 检 查 , 那 时 候 就 已 经 是 孤 立 性 浆 细 胞 瘤 , 目 前 准 备 起 诉 , 想 找 个 懂 医 疗 纠 纷 的 律 师 委 托 1 0 万 3 0 万 广 东 河 源 2 0 2 3 0 3 0 5 1 1 : 3 5 我 和 我 前 夫 自 己 私 底 下 协 议 离 婚 , 女 儿 共 同 抚 养 的 , 但 是 涉 及 到 安 置 房 屋 问 题 , 之 前 安 置 政 策 是 孩 子 及 以 后 未 出 生 的 二 胎 一 共 安 置 1 4 0 方 , 因 为 只 有 一 个 孩 子 , 我 们 默 认 1 4 0 方 的 以 后 都 给 目 前 孩 子 , 但 是 前 夫 家 里 说 孩 子 只 有 7 0 方 , 另 外 的 7 0 只 能 户 主 分 配 , 说 不 定 是 以 后 第 二 个 孩 子 的 , 目 前 离 婚 证 已 经 领 取 , 按 理 说 签 的 协 议 已 经 生 效 , 我 想 知 道 我 有 必 要 配 合 更 改 吗 ! 还 有 我 和 前 夫 离 婚 是 因 为 婚 后 连 着 三 年 赌 博 加 上 长 期 异 地 造 成 的 , 我 是 否 可 以 得 到 相 应 的 精 神 补 偿 。 如 果 有 我 能 得 到 多 少 。 大 概 5 万 一 下 海 南 乐 东 2 0 2 3 0 8 2 7 2 1 : 1 6 我 和 我 前 夫 自 己 私 底 下 协 议 离 婚 , 女 儿 共 同 抚 养 的 , 但 是 涉 及 到 安 置 房 屋 问 题 , 之 前 安 置 政 策 是 孩 子 及 以 后 未 出 生 的 二 胎 一 共 安 置 1 4 0 方 , 因 为 只 有 一 个 孩 子 , 我 们 默 认 1 4 0 方 的 以 后 都 给 目 前 孩 子 , 但 是 前 夫 家 里 说 孩 子 只 有 7 0 方 , 另 外 的 7 0 只 能 户 主 分 配 , 说 不 定 是 以 后 第 二 个 孩 子 的 , 目 前 离 婚 证 已 经 领 取 , 按 理 说 签 的 协 议 已 经 生 效 , 我 想 知 道 我 有 必 要 配 合 更 改 吗 ! 还 有 我 和 前 夫 离 婚 是 因 为 婚 后 连 着 三 年 赌 博 加 上 长 期 异 地 造 成 的 , 我 是 否 可 以 得 到 相 应 的 精 神 补 偿 。 如 果 有 我 能 得 到 多 少 。 大 概 1 0 0 万 以 上 海 南 乐 东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2 父 亲 留 下 来 的 房 子 拆 迁 母 亲 改 嫁 现 在 要 平 分 房 子 拆 迁 费 1 0 0 万 以 上 云 南 红 河 2 0 2 3 0 8 2 4 2 0 : 4 1 买 房 子 交 了 定 金 房 主 又 不 买 卖 了 5 万 一 下 江 苏 南 通 2 0 2 3 0 8 2 3 2 3 : 0 7 我 家 是 农 村 的 , 房 子 准 备 旧 翻 新 , 户 主 是 我 爸 爸 的 名 字 , 爸 爸 有 两 个 女 儿 , 姐 姐 嫁 出 去 了 , 我 在 家 的 , 找 了 一 个 老 公 不 算 上 门 , 就 是 两 边 双 方 父 母 都 要 照 顾 , 现 在 我 爸 爸 的 老 房 子 要 拆 了 重 新 盖 , 地 基 不 是 要 写 名 字 上 去 的 吗 , 就 想 咨 询 一 下 , 该 怎 么 写 名 字 最 好 5 万 一 下 湖 北 襄 樊 2 0 2 3 0 8 2 3 2 3 : 0 7 我 是 农 村 宅 地 分 割 问 题 1 0 0 万 以 上 江 苏 南 京 2 0 2 3 0 8 2 3 2 3 : 0 6 买 房 子 交 了 定 金 房 主 又 不 买 卖 了 5 万 一 下 江 苏 南 通 2 0 2 3 0 8 2 2 2 1 : 1 6 买 房 子 交 了 定 金 房 主 又 不 买 卖 了 5 万 一 下 江 苏 南 通 2 0 2 3 0 8 2 2 2 1 : 1 5 店 铺 要 关 了 , 店 里 不 给 赔 偿 , 以 调 动 其 他 分 店 为 理 , 我 们 不 愿 意 去 , 太 远 , 怎 么 办 5 万 一 下 广 西 河 池 2 0 2 3 0 8 2 7 2 1 : 1 6 房 东 不 退 押 金 , 也 不 给 转 让 店 铺 , 这 种 应 该 怎 么 处 理 ? 5 万 一 下 山 东 济 宁 2 0 2 3 0 8 2 7 2 1 : 1 5 我 在 网 上 买 了 一 辆 二 手 摩 托 车 , 车 商 承 诺 我 手 续 齐 全 可 以 过 户 , 但 是 拿 到 手 以 后 发 现 车 子 成 色 颜 色 公 里 数 完 全 不 一 样 , 并 且 车 子 牌 照 行 驶 证 绿 本 都 没 有 给 我 , 车 商 说 车 主 最 近 没 空 补 办 , 说 缺 个 绿 本 , 但 是 现 在 拖 了 两 个 月 , 还 是 没 有 补 办 , 我 要 求 退 车 , 车 商 现 在 不 怎 么 理 我 了 , 所 以 怎 么 办 5 万 一 下 四 川 攀 枝 花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3 没 签 合 同 干 了 两 个 月 有 打 卡 记 录 第 二 个 月 能 不 能 要 求 双 倍 工 资 5 万 一 下 四 川 内 江 2 0 2 3 0 8 2 6 2 0 : 0 2 我 在 爱 租 机 上 租 了 一 个 苹 果 1 3 p o r 租 了 是 一 年 共 租 金 为 5 2 8 0 元 然 后 再 7 月 份 的 时 候 断 供 了 平 台 进 行 了 买 断 买 断 费 用 为 8 6 6 0 元 现 在 想 想 我 也 是 后 悔 现 在 平 台 又 说 跟 我 协 商 可 是 我 现 在 没 有 钱 金 额 高 的 离 谱 那 边 又 要 立 案 啥 的 我 有 点 害 怕 了 5 万 一 下 江 苏 连 云 港 2 0 2 3 0 8 2 4 2 0 : 4 2 我 这 边 报 了 个 培 训 机 构 考 消 防 证 , 因 为 工 作 问 题 我 没 时 间 考 也 没 去 学 , 之 前 说 我 一 年 后 没 过 没 考 可 以 退 费 , 现 在 说 时 间 过 了 退 不 了 费 。 5 万 一 下 四 川 内 江 2 0 2 3 0 8 2 4 2 0 : 4 1 我 前 几 天 在 网 上 看 了 一 个 房 子 , 约 了 中 介 去 看 房 , 我 们 去 看 了 之 后 , 当 时 觉 得 房 子 还 可 以 , 就 跟 中 介 说 能 不 能 考 虑 两 天 , 商 量 好 了 就 租 , 但 是 那 个 中 介 说 这 个 房 子 有 很 多 人 看 , 很 抢 手 , 想 让 我 表 示 一 下 诚 意 , 好 给 我 留 一 下 , 然 后 我 就 交 了 一 个 1 0 0 0 的 诚 意 金 。 第 二 天 我 考 虑 好 了 觉 得 那 个 房 子 各 方 面 综 合 来 说 还 是 不 太 满 意 , 给 那 个 中 介 发 消 息 让 他 把 这 个 钱 退 给 我 , 结 果 那 个 中 介 说 这 个 钱 是 定 金 , 不 能 退 , 但 是 还 没 签 合 同 。 请 问 这 个 钱 还 能 退 吗 5 万 一 下 四 川 遂 宁 2 0 2 3 0 8 2 3 2 3 : 0 6 我 通 过 中 介 公 司 买 了 房 子 , 刚 开 始 答 应 给 我 反 佣 金 , 后 来 一 直 不 反 , 他 也 给 我 签 了 承 诺 书 , 现 在 该 怎 么 办 5 万 一 下 四 川 遂 宁 2 0 2 3 0 8 2 1 1 9 : 2 0 仅 需 五 步 轻 松 获 得 法 律 意 见 发 布 案 件 委 托 去 发 布 > 接 收 法 律 之 家 回 复 通 知 查 看 律 师 回 复 选 定 意 向 律 师 与 律 师 进 行 继 续 交 流 在 线 律 师 更 多 最 近 登 录 平 台 服 务 的 律 师 ,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更 快 , 更 快 解 决 问 题 。 吴 嘉 盛 律 师 擅 长 领 域 : 刑 事 辩 护 、 无 罪 辩 护 唐 玉 蓉 律 师 擅 长 领 域 : 刑 事 辩 护 , 合 同 纠 纷 王 运 鹏 律 师 擅 长 领 域 : 擅 长 企 业 合 同 及 企 业 并 购 丁 万 昌 律 师 擅 长 领 域 : 工 伤 刑 事 交 通 事 故 唐 玉 娟 律 师 擅 长 领 域 : 债 务 债 权 , 婚 姻 家 庭 胡 文 学 律 师 擅 长 领 域 : 劳 动 纠 纷 , 合 同 纠 纷 优 选 律 师 甄 选 优 质 律 师 , 帮 您 快 速 找 到 合 适 的 律 师 。 胡 文 学 律 师 王 运 鹏 律 师 李 秀 梅 律 师 唐 玉 娟 律 师 丁 万 昌 律 师 郑 萌 律 师 唐 玉 蓉 律 师 吴 嘉 盛 律 师 法 律 之 家 法 律 之 家 法 律 咨 询 热 门 回 复 打 造 大 型 法 律 平 台 永 做 法 律 知 识 传 播 者 交 通 事 故 刑 事 辩 护 婚 姻 劳 动 纠 纷 房 产 纠 纷 债 权 债 务 医 疗 纠 纷 拆 迁 合 同 纠 纷 更 多 本 人 已 满 1 6 周 岁 , 在 骑 电 动 车 由 西 向 东 行 驶 的 过 程 中 , 因 为 躲 避 不 急 撞 到 一 个 逆 行 并 且 不 打 转 向 灯 的 骑 电 动 车 的 七 十 多 岁 的 老 人 , 我 想 问 一 下 责 任 该 怎 么 办 判 断 回 复 : 1 6 岁 骑 电 动 车 摔 伤 , 责 任 需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划 分 。 根 据 规 定 , 1 6 岁 可 以 骑 电 动 车 但 需 遵 守 规 定 。 如 果 是 为 躲 避 逆 行 机 动 车 而 摔 伤 , 逆 行 机 动 车 可 能 要 承 担 一 定 责 任 。 若 情 况 严 重 , 应 及 时 报 警 , 由 交 警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判 定 责 任 。 交 通 事 故 | 2 0 2 4 1 2 2 9 我 想 请 问 一 下 , 跟 男 朋 友 出 去 旅 游 玩 他 开 车 , 途 中 他 开 车 累 了 让 我 开 车 , 回 到 家 以 后 发 现 车 出 问 题 了 , 这 种 情 况 下 车 的 修 理 费 我 该 出 吗 回 复 : 交 通 事 故 由 交 警 出 具 事 故 认 定 书 划 分 责 任 , 事 故 各 方 按 比 例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。 对 事 故 认 定 书 不 服 , 可 以 在 3 日 内 申 请 复 核 一 次 。 伤 者 治 疗 终 结 后 可 以 做 伤 残 鉴 定 , 伤 残 等 级 以 鉴 定 结 果 为 准 。 人 身 损 害 赔 偿 项 目 包 括 : 医 疗 费 、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及 护 理 费 、 误 工 费 、 营 养 费 、 交 通 费 、 残 疾 赔 偿 金 、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金 、 伤 残 辅 助 器 具 费 、 被 扶 养 人 生 活 费 、 因 康 复 护 理 、 继 续 治 疗 实 际 发 生 的 必 要 的 康 复 费 、 护 理 费 、 后 续 治 疗 费 等 。 具 体 如 何 赔 偿 , 须 根 据 伤 情 而 定 。 如 协 商 不 成 , 可 以 起 诉 肇 事 者 及 保 险 公 司 索 赔 。 交 通 事 故 | 2 0 2 4 1 1 1 3 送 外 卖 与 代 驾 撞 了 , 保 险 陪 了 对 方 医 药 费 , 摩 托 车 修 理 费 4 5 0 0 现 在 对 方 又 问 我 要 误 工 费 , 请 假 1 0 天 , 保 险 陪 了 5 天 , 那 5 天 让 我 陪 , 这 个 钱 我 应 该 陪 吗 , 如 果 起 诉 了 我 , 我 该 咋 办 回 复 : 发 生 车 祸 误 工 费 应 该 是 由 保 险 在 其 责 任 限 额 内 出 。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, 误 工 费 包 含 在 保 险 公 司 的 保 险 责 任 的 范 围 之 内 , 应 当 由 保 险 公 司 予 以 赔 偿 。 但 是 误 工 费 的 具 体 赔 偿 金 额 需 要 根 据 受 害 人 相 关 的 证 据 证 明 。 法 律 依 据 : 发 生 车 祸 误 工 费 应 该 是 由 保 险 在 其 责 任 限 额 内 出 。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, 误 工 费 包 含 在 保 险 公 司 的 保 险 责 任 的 范 围 之 内 , 应 当 由 保 险 公 司 予 以 赔 偿 。 但 是 误 工 费 的 具 体 赔 偿 金 额 需 要 根 据 受 害 人 相 关 的 证 据 证 明 。 法 律 依 据 : 《 机 动 车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强 制 保 险 条 例 》 第 二 十 一 条 被 保 险 机 动 车 发 生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本 车 人 员 、 被 保 险 人 以 外 的 受 害 人 人 身 伤 亡 、 财 产 损 失 的 , 由 保 险 公 司 依 法 在 机 动 车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强 制 保 险 责 任 限 额 范 围 内 予 以 赔 偿 。 《 民 法 典 》 第 一 千 一 百 七 十 九 条 侵 害 他 人 造 成 人 身 损 害 的 , 应 当 赔 偿 医 疗 费 、 护 理 费 、 交 通 费 、 营 养 费 、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等 为 治 疗 和 康 复 支 出 的 合 理 费 用 , 以 及 因 误 工 减 少 的 收 入 。 造 成 残 疾 的 , 还 应 当 赔 偿 辅 助 器 具 费 和 残 疾 赔 偿 金 ; 造 成 死 亡 的 , 还 应 当 赔 偿 丧 葬 费 和 死 亡 赔 偿 金 。 第 一 千 二 百 一 十 三 条 机 动 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损 害 , 属 于 该 机 动 车 一 方 责 任 的 , 先 由 承 保 机 动 车 强 制 保 险 的 保 险 人 在 强 制 保 险 责 任 限 额 范 围 内 予 以 赔 偿 ; 不 足 部 分 , 由 承 保 机 动 车 商 业 保 险 的 保 险 人 按 照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予 以 赔 偿 ; 仍 然 不 足 或 者 没 有 投 保 机 动 车 商 业 保 险 的 , 由 侵 权 人 赔 偿 。 交 通 事 故 | 2 0 2 4 0 9 0 4 昨 天 晚 上 我 妈 出 车 祸 住 院 了 咋 和 另 一 方 沟 通 处 理 呢 回 复 : 在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, 与 对 方 进 行 协 商 的 方 式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: 一 、 交 警 主 持 调 解 如 果 双 方 愿 意 协 商 且 争 议 不 大 , 可 以 在 交 警 的 主 持 下 进 行 调 解 。 交 警 会 协 助 双 方 达 成 协 议 , 并 在 事 故 认 定 书 上 记 录 调 解 方 案 。 这 种 方 式 较 为 常 见 , 特 别 是 在 事 故 责 任 明 确 且 双 方 对 赔 偿 金 额 无 较 大 分 歧 的 情 况 下 。 二 、 保 险 公 司 主 持 调 解 保 险 公 司 也 可 以 主 持 调 解 , 此 时 双 方 可 以 直 接 签 订 协 议 。 如 果 达 成 协 议 , 保 险 公 司 会 将 赔 款 直 接 转 给 伤 者 , 或 者 双 方 可 以 依 据 调 解 内 容 到 交 警 队 出 具 调 解 书 。 这 种 方 式 适 用 于 涉 及 保 险 赔 偿 的 事 故 , 可 以 简 化 赔 偿 流 程 。 自 行 协 商 除 了 交 警 和 保 险 公 司 主 持 调 解 外 , 双 方 还 可 以 自 行 协 商 。 在 协 商 过 程 中 , 双 方 应 本 着 互 谅 互 让 的 原 则 , 就 事 故 责 任 、 赔 偿 金 额 等 事 项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。 如 果 达 成 协 议 , 可 以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以 确 保 双 方 权 益 。 四 、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调 解 根 据 法 律 规 定 , 当 事 人 各 方 还 可 以 经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调 解 , 形 成 书 面 调 解 协 议 , 并 申 请 法 院 确 认 。 这 种 方 式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, 可 以 确 保 调 解 结 果 的 执 行 。 在 协 商 过 程 中 , 务 必 保 持 冷 静 和 理 智 , 避 免 情 绪 化 的 言 行 。 同 时 , 要 充 分 了 解 自 己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,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。 如 果 协 商 过 程 中 遇 到 困 难 或 无 法 达 成 协 议 , 可 以 考 虑 寻 求 专 业 律 师 的 帮 助 。 另 外 , 请 注 意 协 商 的 时 效 性 。 一 般 来 说 , 交 通 事 故 的 诉 讼 时 效 为 三 年 。 如 果 在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内 没 有 提 起 诉 讼 或 申 请 调 解 , 可 能 会 丧 失 相 关 权 利 。 因 此 , 在 协 商 过 程 中 要 关 注 时 间 节 点 , 确 保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保 护 自 己 的 权 益 。 交 通 事 故 | 2 0 2 4 0 8 0 3 警 察 审 案 的 方 法 有 什 么 有 催 眠 么 回 复 : 公 安 机 关 在 审 讯 过 程 中 不 可 以 催 眠 他 人 。 审 讯 是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进 行 讯 问 , 以 收 集 证 据 和 查 清 事 实 的 活 动 。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, 必 须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, 尊 重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人 权 和 合 法 权 益 。 催 眠 他 人 不 仅 侵 犯 了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人 身 权 利 , 也 违 背 了 审 讯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程 序 。 此 外 , 通 过 催 眠 获 取 的 证 据 可 能 被 视 为 非 法 证 据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》 第 五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, 采 用 非 法 方 法 收 集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供 述 应 当 予 以 排 除 , 不 能 作 为 起 诉 意 见 、 起 诉 决 定 和 判 决 的 依 据 。 因 此 , 公 安 机 关 在 审 讯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, 采 用 合 法 、 公 正 、 公 开 的 方 式 进 行 讯 问 , 以 确 保 证 据 的 合 法 性 和 有 效 性 。 刑 事 辩 护 | 2 0 2 5 0 3 0 5 我 有 个 帮 信 罪 的 案 子 , 想 委 托 一 下 律 师 回 复 : 可 以 委 托 律 师 刑 事 辩 护 | 2 0 2 4 1 1 1 7 2 0 2 4 年 6 月 1 4 日 被 刑 事 拘 留 , 对 方 起 诉 诈 骗 罪 回 复 : 律 师 解 析 : 1 、 根 据 法 律 规 定 , 若 属 于 刑 事 拘 留 , 则 应 该 在 2 4 小 时 内 通 知 被 拘 留 人 员 的 家 属 或 单 位 。 若 被 刑 事 拘 留 或 批 准 逮 捕 , 则 家 属 可 聘 请 律 师 会 见 嫌 疑 人 , 律 师 会 见 犯 罪 嫌 疑 人 时 , 可 以 为 其 提 供 法 律 咨 询 、 帮 助 、 了 解 涉 案 罪 名 与 案 件 相 关 情 况 、 可 以 代 为 取 保 候 审 、 代 为 申 诉 或 控 告 等 。 法 律 依 据 :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》 第 三 十 四 条 犯 罪 嫌 疑 人 自 被 侦 查 机 关 第 一 次 讯 问 或 者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之 日 起 , 有 权 委 托 辩 护 人 ; 在 侦 查 期 间 , 只 能 委 托 律 师 作 为 辩 护 人 。 被 告 人 有 权 随 时 委 托 辩 护 人 。 侦 查 机 关 在 第 一 次 讯 问 犯 罪 嫌 疑 人 或 者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的 时 候 , 应 当 告 知 犯 罪 嫌 疑 人 有 权 委 托 辩 护 人 。 人 民 检 察 院 自 收 到 移 送 审 查 起 诉 的 案 件 材 料 之 日 起 三 日 以 内 , 应 当 告 知 犯 罪 嫌 疑 人 有 权 委 托 辩 护 人 。 人 民 法 院 自 受 理 案 件 之 日 起 三 日 以 内 , 应 当 告 知 被 告 人 有 权 委 托 辩 护 人 。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在 押 期 间 要 求 委 托 辩 护 人 的 , 人 民 法 院 、 人 民 检 察 院 和 公 安 机 关 应 当 及 时 转 达 其 要 求 。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在 押 的 , 也 可 以 由 其 监 护 人 、 近 亲 属 代 为 委 托 辩 护 人 。 辩 护 人 接 受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委 托 后 , 应 当 及 时 告 知 办 理 案 件 的 机 关 。 刑 事 辩 护 | 2 0 2 4 0 6 1 7 犯 罪 嫌 疑 人 想 要 签 订 认 罪 认 罚 具 结 书 , 因 为 量 刑 建 议 的 刑 期 和 自 己 羁 押 的 期 限 抵 消 , 但 律 师 觉 得 案 件 还 有 很 大 的 无 罪 辩 护 的 空 间 , 这 应 该 怎 么 辩 护 回 复 : 无 罪 辩 护 是 指 被 告 人 和 其 辩 护 律 师 在 庭 审 中 为 被 告 人 作 无 罪 的 辩 解 , 结 果 只 有 两 个 : 一 个 是 公 诉 人 得 到 法 院 支 持 , 被 告 人 被 判 决 有 罪 ; 一 个 是 辩 护 观 点 被 法 院 采 纳 , 被 告 人 被 判 决 无 罪 。 无 罪 辩 护 的 原 则 , 是 指 律 师 在 为 被 告 人 进 行 辩 护 的 过 程 中 必 须 遵 守 的 准 则 。 那 么 下 面 我 会 简 述 一 下 律 师 是 如 何 做 无 罪 辩 护 的 。 无 罪 辩 护 应 遵 循 如 下 原 则 : 1 、 要 特 别 熟 悉 案 情 。 2 、 无 罪 证 据 要 充 分 。 3 、 要 慎 重 决 策 。 4 、 注 重 沟 通 规 避 风 险 无 罪 辩 护 的 方 法 技 巧 首 先 , 认 真 查 阅 案 卷 , 熟 悉 案 情 。 再 次 , 收 集 被 告 人 无 罪 的 证 据 。 为 被 告 人 做 无 罪 辩 护 , 应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收 集 证 据 : ( 1 ) 控 诉 方 或 辩 护 方 提 供 的 证 据 , 能 证 明 属 于 下 述 情 况 , 依 据 法 律 应 当 认 定 被 告 人 无 罪 的 : 被 告 人 行 为 情 节 显 著 轻 微 , 危 害 不 大 , 不 认 为 是 犯 罪 ; 被 告 人 行 为 系 合 法 行 为 ; 被 告 人 没 有 实 施 控 诉 方 指 控 的 犯 罪 行 为 ; ( 2 ) 控 诉 方 指 控 的 证 据 不 足 , 不 能 认 定 被 告 人 有 罪 ; ( 3 ) 其 它 依 法 认 定 被 告 人 无 罪 的 情 况 。 另 外 , 被 害 人 、 证 人 翻 供 时 , 不 要 冒 然 进 行 无 罪 辩 护 。 法 律 依 据 :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》 第 三 十 九 条 辩 护 律 师 可 以 同 在 押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会 见 和 通 信 。 其 他 辩 护 人 经 人 民 法 院 、 人 民 检 察 院 许 可 , 也 可 以 同 在 押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会 见 和 通 信 。 辩 护 律 师 持 律 师 执 业 证 书 、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明 和 委 托 书 或 者 法 律 援 助 公 函 要 求 会 见 在 押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的 , 看 守 所 应 当 及 时 安 排 会 见 , 至 迟 不 得 超 过 四 十 八 小 时 。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犯 罪 、 恐 怖 活 动 犯 罪 案 件 , 在 侦 查 期 间 辩 护 律 师 会 见 在 押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, 应 当 经 侦 查 机 关 许 可 。 上 述 案 件 , 侦 查 机 关 应 当 事 先 通 知 看 守 所 。 辩 护 律 师 会 见 在 押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, 可 以 了 解 案 件 有 关 情 况 , 提 供 法 律 咨 询 等 ; 自 案 件 移 送 审 查 起 诉 之 日 起 , 可 以 向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核 实 有 关 证 据 。 辩 护 律 师 会 见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时 不 被 监 听 。 辩 护 律 师 同 被 监 视 居 住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、 被 告 人 会 见 、 通 信 , 适 用 第 一 款 、 第 三 款 、 第 四 款 的 规 定 。 刑 事 辩 护 | 2 0 2 4 0 4 2 8 半 年 前 我 妈 和 别 的 男 人 婚 外 情 , 和 他 睡 了 几 个 个 月 , 被 我 爸 发 现 , 当 时 没 有 捉 奸 在 床 , 没 有 实 质 证 据 , 现 在 发 现 还 在 联 系 , 想 起 诉 他 , 要 补 偿 , 有 打 印 官 司 的 可 能 吗 回 复 : 如 果 不 希 望 你 父 母 离 婚 , 就 不 要 跟 你 父 亲 说 。 不 过 要 跟 你 母 亲 好 好 谈 谈 , 下 不 为 例 。 婚 姻 | 2 0 2 5 0 1 2 6 离 婚 后 , 抚 养 权 给 到 了 小 孩 爸 爸 , 小 孩 爸 爸 从 此 不 让 小 孩 见 妈 妈 , 想 要 寻 求 法 律 援 助 , 应 该 怎 么 做 回 复 : 孩 子 的 抚 养 权 可 以 由 夫 妻 协 商 解 决 , 协 商 无 法 达 成 一 致 的 再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。 夫 妻 协 议 离 婚 时 , 在 离 婚 协 议 书 上 写 明 关 于 子 女 由 哪 一 方 直 接 抚 养 并 签 字 即 可 。 不 直 接 抚 养 子 女 的 一 方 , 可 以 定 期 探 望 子 女 , 有 经 济 能 力 的 还 应 当 承 担 子 女 的 抚 养 费 。 经 过 协 商 签 订 的 抚 养 协 议 可 以 向 公 证 机 关 申 请 进 行 公 证 。 法 律 依 据 :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》 第 一 千 零 八 十 四 条 父 母 与 子 女 间 的 关 系 , 不 因 父 母 离 婚 而 消 除 。 离 婚 后 , 子 女 无 论 由 父 或 者 母 直 接 抚 养 , 仍 是 父 母 双 方 的 子 女 。 离 婚 后 , 父 母 对 于 子 女 仍 有 抚 养 、 教 育 、 保 护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。 离 婚 后 , 不 满 两 周 岁 的 子 女 , 以 由 母 亲 直 接 抚 养 为 原 则 。 已 满 两 周 岁 的 子 女 , 父 母 双 方 对 抚 养 问 题 协 议 不 成 的 , 由 人 民 法 院 根 据 双 方 的 具 体 情 况 , 按 照 最 有 利 于 未 成 年 子 女 的 原 则 判 决 。 子 女 已 满 八 周 岁 的 , 应 当 尊 重 其 真 实 意 愿 。 婚 姻 | 2 0 2 4 0 6 2 1 老 公 给 第 三 者 的 钱 可 以 要 回 吗 回 复 : 如 您 所 说 , 这 些 款 项 完 全 可 以 讨 回 来 , 但 需 要 考 虑 到 丈 夫 向 第 三 者 支 付 的 财 产 是 否 构 成 夫 妻 共 有 财 产 。 依 照 我 国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的 明 文 规 定 , 假 如 这 类 资 金 属 于 夫 妻 双 方 共 有 的 产 物 , 那 么 丈 夫 此 举 则 可 视 作 他 未 经 授 权 便 擅 自 处 置 了 这 份 共 同 财 产 。 鉴 于 这 种 情 况 , 针 对 丈 夫 转 账 给 小 三 的 资 金 能 否 追 回 的 问 题 , 答 案 是 需 要 依 据 实 际 情 况 做 出 判 断 。 以 下 将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: 1 . 若 丈 夫 转 移 出 去 的 金 钱 确 实 属 于 夫 妻 两 人 共 享 的 财 产 , 那 么 这 份 财 产 显 然 是 可 以 依 法 收 回 的 。 毕 竟 家 庭 成 员 享 有 同 等 的 处 置 权 , 因 此 小 三 将 会 被 视 为 恶 意 第 三 者 , 其 接 受 共 同 财 产 的 行 为 会 被 视 为 无 偿 赠 予 , 其 中 侵 犯 了 妻 子 的 财 产 权 益 或 者 违 反 了 公 序 良 俗 , 从 而 导 致 捐 赠 行 为 被 判 定 为 无 效 。 关 于 夫 妻 在 婚 姻 期 间 所 获 得 的 收 入 , 以 下 四 类 物 质 应 列 为 夫 妻 共 同 所 有 : ( 1 ) 工 资 和 奖 金 ; ( 2 ) 通 过 生 产 和 运 营 获 取 的 收 益 ; ( 3 ) 知 识 产 权 带 来 的 收 益 ; 以 及 ( 4 ) 继 承 或 赠 与 所 获 之 物 。 2 . 如 果 证 据 表 明 丈 夫 转 给 小 三 的 金 钱 属 他 个 人 所 有 , 并 且 有 确 凿 的 证 据 支 持 这 一 说 法 , 通 常 情 况 下 这 样 的 资 金 便 无 法 试 图 追 回 。 至 于 属 于 夫 妻 一 方 所 有 的 个 人 财 产 , 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下 列 几 类 物 质 : ( 1 ) 婚 前 财 产 ; ( 2 ) 遭 遇 人 身 伤 害 后 的 赔 偿 或 补 偿 ; ( 遗 嘱 或 赠 与 合 同 中 明 确 归 属 某 一 方 的 财 产 ; 以 及 ( 4 ) 专 供 个 人 使 用 的 生 活 用 品 。 婚 姻 | 2 0 2 4 0 6 1 6 男 朋 友 在 约 炮 软 件 上 聊 天 , 不 确 定 是 否 真 的 与 其 他 人 发 生 性 行 为 , 女 方 要 求 男 方 体 检 , 男 方 拒 绝 可 以 报 警 吗 回 复 : 他 又 不 主 动 去 检 查 , 肯 定 没 法 的 报 警 估 计 也 没 用 啊 。 婚 姻 | 2 0 2 4 0 5 0 6 我 雇 佣 甲 , 没 有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情 况 下 为 我 送 货 , 甲 在 车 坏 了 的 情 况 下 借 了 乙 的 车 去 送 货 , 甲 在 路 面 结 冰 超 速 行 驶 , 跟 车 距 离 过 近 情 况 下 紧 急 刹 车 撞 到 树 , 造 成 乙 车 辆 受 损 , 我 该 不 该 承 担 责 任 回 复 : 雇 佣 司 机 没 签 合 同 出 事 故 的 回 答 是 虽 然 没 有 雇 佣 合 同 , 但 是 形 成 了 雇 佣 事 实 , 而 且 司 机 是 在 替 雇 佣 者 工 作 时 出 的 事 故 , 所 以 司 机 造 成 的 交 通 事 故 的 责 任 应 该 由 雇 佣 公 司 承 担 , 司 机 具 有 过 错 的 , 拥 有 公 司 承 担 责 任 后 可 以 找 司 机 进 行 赔 偿 请 求 , 如 果 司 机 没 有 责 任 的 , 完 全 由 公 司 承 担 。 劳 动 纠 纷 | 2 0 2 5 0 2 1 6 我 雇 佣 甲 , 没 有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情 况 下 为 我 送 货 , 甲 在 车 坏 了 的 情 况 下 借 了 乙 的 车 去 送 货 , 家 在 路 面 结 冰 跟 车 距 离 过 近 情 况 下 紧 急 刹 车 撞 到 树 , 造 成 乙 车 辆 受 损 , 我 该 不 该 承 担 责 任 回 复 : 雇 佣 司 机 没 签 合 同 出 事 故 的 回 答 是 虽 然 没 有 雇 佣 合 同 , 但 是 形 成 了 雇 佣 事 实 , 而 且 司 机 是 在 替 雇 佣 者 工 作 时 出 的 事 故 , 所 以 司 机 造 成 的 交 通 事 故 的 责 任 应 该 由 雇 佣 公 司 承 担 , 司 机 具 有 过 错 的 , 拥 有 公 司 承 担 责 任 后 可 以 找 司 机 进 行 赔 偿 请 求 , 如 果 司 机 没 有 责 任 的 , 完 全 由 公 司 承 担 。 劳 动 纠 纷 | 2 0 2 5 0 2 1 5 地 址 是 武 鸣 十 里 云 裳 小 区 , 去 哪 里 申 请 法 律 援 助 呢 ? 回 复 : 法 律 援 助 机 构 一 般 设 在 县 级 以 上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, 也 可 以 通 过 线 上 平 台 ( 如 各 地 的 公 共 法 律 服 务 网 ) 提 交 申 请 。 劳 动 纠 纷 | 2 0 2 5 0 1 1 9 我 想 咨 询 一 下 , 在 火 锅 店 上 班 时 被 小 朋 友 撞 到 导 致 不 小 心 将 热 汤 洒 在 客 户 电 脑 上 , 导 致 电 脑 损 坏 , 火 锅 店 老 板 不 负 责 , 让 我 自 行 赔 偿 这 样 合 理 吗 ? 回 复 : 在 上 班 期 间 , 通 常 情 况 下 , 用 人 单 位 需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。 这 是 基 于 用 人 单 位 对 员 工 在 工 作 场 所 内 的 行 为 负 有 一 定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职 责 。 当 员 工 的 行 为 导 致 他 人 受 到 损 害 时 , 用 人 单 位 作 为 雇 主 , 应 当 对 受 害 者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。 然 而 , 用 人 单 位 在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后 , 并 非 完 全 承 担 所 有 费 用 。 如 果 经 过 调 查 认 定 员 工 存 在 故 意 或 者 重 大 过 失 , 比 如 明 知 路 况 危 险 却 仍 超 速 行 驶 等 明 显 违 规 行 为 , 那 么 用 人 单 位 有 权 向 该 员 工 追 偿 部 分 或 全 部 已 经 支 付 的 费 用 。 这 是 为 了 维 护 用 人 单 位 的 合 法 权 益 , 避 免 员 工 的 不 当 行 为 给 用 人 单 位 带 来 不 必 要 的 经 济 损 失 。 劳 动 纠 纷 | 2 0 2 5 0 1 0 4 我 租 期 未 满 想 要 退 租 但 是 房 东 现 在 不 退 押 金 也 不 想 退 租 金 回 复 : 针 对 房 屋 租 赁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时 房 东 拒 不 退 还 押 金 的 问 题 , 可 采 用 以 下 三 种 途 径 进 行 妥 善 解 决 : 首 先 , 通 过 协 商 予 以 解 决 。 双 方 当 事 人 需 本 着 公 正 公 平 、 平 等 自 愿 的 原 则 , 诚 恳 地 开 展 友 好 协 商 , 互 相 理 解 和 体 谅 , 共 同 努 力 促 成 双 方 达 成 和 解 协 议 以 有 效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。 可 选 择 通 过 调 解 加 以 解 决 。 此 方 法 是 在 相 关 组 织 ( 例 如 ,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) 或 第 三 方 力 量 的 倡 导 与 衔 接 下 , 在 平 等 、 自 愿 及 合 乎 法 律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辨 明 是 非 曲 直 、 明 确 各 自 承 担 之 责 , 并 通 过 阐 述 事 实 情 况 、 发 表 理 论 观 点 , 促 使 双 方 当 事 人 自 觉 自 愿 达 成 共 识 , 借 此 来 化 解 矛 盾 冲 突 。 再 者 , 若 协 商 无 效 , 纠 纷 仍 未 能 得 到 解 决 , 则 可 寻 求 诉 讼 的 途 径 。 诉 讼 手 段 即 意 味 着 纠 纷 方 依 照 法 律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司 法 诉 讼 , 请 求 法 院 依 法 进 行 案 件 审 理 , 以 作 出 具 有 约 束 力 的 判 决 或 裁 定 。 通 过 当 事 人 自 行 履 行 生 效 裁 判 或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等 方 式 以 解 决 争 议 纷 争 。 一 般 来 说 , 租 赁 合 同 中 对 于 押 金 事 宜 会 作 出 具 体 约 定 。 此 时 , 房 东 的 行 为 实 际 构 成 了 对 上 述 合 同 条 款 的 严 重 违 背 。 基 于 此 , 我 们 可 根 据 租 赁 合 同 的 特 别 规 定 对 该 事 宜 进 行 相 应 处 置 。 房 产 纠 纷 | 2 0 2 4 1 0 0 2 我 家 拆 迁 分 了 两 套 房 子 , 原 有 房 屋 的 产 权 一 个 是 我 爷 爷 的 名 字 , 一 个 是 我 妈 妈 的 名 字 , 妈 妈 过 世 了 , 在 签 署 拆 迁 分 房 合 同 的 时 候 是 我 爸 爸 和 我 签 的 , 但 是 现 在 我 爸 爸 只 给 我 四 分 之 一 的 房 子 , 目 前 我 们 现 在 的 房 子 总 共 两 套 , 我 爸 住 一 套 , 我 住 一 套 , 父 亲 身 体 不 好 , 如 果 过 世 了 , 小 姑 妈 来 要 房 子 , 我 会 有 多 少 占 比 回 复 : 如 果 在 夫 妻 关 系 存 续 期 间 对 房 屋 进 行 拆 迁 , 并 且 取 得 拆 迁 分 得 的 房 屋 , 是 属 于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。 如 果 是 在 婚 前 所 买 的 房 子 而 拆 迁 的 话 , 那 么 分 得 的 房 子 将 不 算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。 在 婚 姻 期 间 , 夫 妻 双 方 或 一 方 所 继 承 而 取 得 的 财 产 , 属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。 如 夫 妻 一 方 或 双 方 所 继 承 的 其 去 世 父 母 的 遗 产 。 但 是 , 如 果 被 继 承 人 在 遗 嘱 中 指 明 某 项 遗 产 只 权 归 夫 或 妻 一 方 所 有 , 这 种 情 况 下 , 法 律 应 当 尊 重 被 继 承 人 的 意 愿 , 夫 妻 一 方 继 承 的 遗 产 不 能 作 为 夫 妻 双 方 的 共 同 财 产 。 法 律 依 据 :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》 第 一 千 零 六 十 二 条 夫 妻 在 婚 姻 关 系 存 续 期 间 所 得 的 下 列 财 产 , 为 夫 妻 的 共 同 财 产 , 归 夫 妻 共 同 所 有 : ( 一 ) 工 资 、 奖 金 、 劳 务 报 酬 ; ( 二 ) 生 产 、 经 营 、 投 资 的 收 益 ; ( 三 ) 知 识 产 权 的 收 益 ; ( 四 ) 继 承 或 者 受 赠 的 财 产 , 但 是 本 法 第 一 千 零 六 十 三 条 第 三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; ( 五 ) 其 他 应 当 归 共 同 所 有 的 财 产 。 夫 妻 对 共 同 财 产 , 有 平 等 的 处 理 权 。 房 产 纠 纷 | 2 0 2 4 0 8 2 0 时 间 : 2 0 1 6 年 拆 迁 地 点 : 禅 城 区 情 况 : 当 年 我 老 公 自 建 房 拆 迁 , 分 到 安 置 房 三 间 ( 分 别 是 合 同 编 号 0 1 0 2 0 3 ) , 期 中 有 一 间 房 子 中 的 6 0 方 ( 有 1 5 方 是 他 9 叔 的 ) , 现 在 是 房 子 房 号 已 经 拿 到 了 , 但 是 还 没 有 房 产 证 , , 房 产 证 是 按 照 多 少 份 合 同 就 有 多 少 个 房 产 证 , 但 是 三 份 合 同 当 年 都 写 着 ( 合 并 安 置 ) , 但 其 中 两 份 合 同 只 有 我 爸 的 名 字 , 只 有 另 外 一 份 合 同 是 大 家 共 同 有 名 字 的 。 导 致 拆 迁 办 出 公 示 , 我 们 三 间 房 子 包 括 那 个 车 位 都 写 在 一 起 了 ( 只 是 公 示 ) 。 当 然 他 9 叔 也 有 三 间 房 子 , 其 中 他 一 间 9 0 方 有 4 5 方 是 我 们 的 , 我 们 就 是 担 心 房 产 证 下 来 , 三 间 房 子 的 房 产 证 都 有 他 的 名 字 ( 当 时 双 方 约 好 房 产 证 下 来 我 们 双 方 去 迁 出 对 方 房 产 本 ) 诉 求 : 我 们 想 要 一 份 协 议 , 双 方 的 房 子 都 独 立 分 开 不 再 有 纠 纷 , 但 对 方 不 愿 意 配 合 , ( 只 因 双 方 有 房 产 牵 扯 的 两 间 房 子 , 当 年 私 下 签 定 协 议 证 明 这 是 我 的 , 不 能 有 异 议 , 但 因 为 我 们 的 合 同 出 现 问 题 了 , 他 不 愿 意 配 合 ) 回 复 : 如 果 在 进 行 房 产 分 割 时 , 对 方 不 配 合 , 可 以 采 取 以 下 几 种 方 法 : 协 商 解 决 : 首 先 , 可 以 尝 试 与 对 方 进 行 协 商 , 了 解 对 方 不 配 合 的 原 因 , 并 寻 求 彼 此 都 能 接 受 的 解 决 方 案 。 提 起 诉 讼 : 如 果 协 商 无 效 , 可 以 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, 要 求 对 房 产 进 行 分 割 。 在 诉 讼 过 程 中 , 需 要 提 供 足 够 的 证 据 来 支 持 自 己 的 主 张 。 调 解 : 如 果 诉 讼 过 程 中 对 方 仍 然 不 配 合 , 可 以 通 过 法 院 进 行 调 解 , 尽 可 能 达 成 双 方 都 能 接 受 的 解 决 方 案 。 房 产 纠 纷 | 2 0 2 4 0 6 2 6 你 好 ! 我 想 咨 询 事 情 房 屋 屋 顶 开 裂 回 复 : 你 好 , 房 屋 楼 顶 出 现 裂 纹 的 , 业 主 可 以 请 求 有 资 质 的 检 测 机 构 对 房 屋 质 量 进 行 检 测 , 如 果 是 房 屋 质 量 问 题 的 , 可 以 要 求 开 发 商 承 担 责 任 。 因 房 屋 质 量 问 题 严 重 影 响 正 常 居 住 使 用 , 买 受 人 请 求 解 除 合 同 和 赔 偿 损 失 的 , 应 予 支 持 。 法 律 依 据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 第 十 二 条 因 房 屋 主 体 结 构 质 量 不 合 格 不 能 交 付 使 用 , 或 者 房 屋 交 付 使 用 后 , 房 屋 主 体 结 构 质 量 经 核 验 确 属 不 合 格 , 买 受 人 请 求 解 除 合 同 和 赔 偿 损 失 的 , 应 予 支 持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 第 十 三 条 因 房 屋 质 量 问 题 严 重 影 响 正 常 居 住 使 用 , 买 受 人 请 求 解 除 合 同 和 赔 偿 损 失 的 , 应 予 支 持 。 交 付 使 用 的 房 屋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, 在 保 修 期 内 , 出 卖 人 应 当 承 担 修 复 责 任 ; 出 卖 人 拒 绝 修 复 或 者 在 合 理 期 限 内 拖 延 修 复 的 , 买 受 人 可 以 自 行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修 复 。 修 复 费 用 及 修 复 期 间 造 成 的 其 他 损 失 由 出 卖 人 承 担 。 房 产 纠 纷 | 2 0 2 4 0 6 1 6 1 . 2 0 2 5 年 3 月 4 日 2 . 收 到 君 和 法 律 的 短 信 说 借 贷 违 约 , . 不 知 道 短 信 真 假 , 拨 打 号 码 显 示 空 号 回 复 : 确 认 短 信 发 送 方 是 否 确 实 为 君 合 法 律 或 相 关 合 法 机 构 。 可 以 通 过 官 方 渠 道 , 如 该 机 构 的 官 方 网 站 或 客 服 电 话 进 行 验 证 。 注 意 短 信 内 容 中 的 语 法 、 拼 写 和 格 式 错 误 。 专 业 的 法 律 机 构 通 常 会 发 送 格 式 规 范 、 语 言 准 确 的 短 信 。 债 权 债 务 | 2 0 2 5 0 3 0 4 网 贷 回 复 : 1 、 银 行 柜 台 申 请 : 贷 款 人 可 以 持 身 份 证 和 借 款 协 议 到 贷 款 机 构 营 业 网 点 , 向 工 作 中 人 员 递 交 贷 款 延 期 还 款 申 请 , 按 要 求 提 供 有 关 材 料 , 在 工 作 人 员 的 帮 助 下 办 理 ; 2 、 客 服 热 线 申 请 : 贷 款 人 可 以 拨 打 贷 款 机 构 的 客 服 热 线 , 转 接 人 工 客 服 , 向 客 服 申 请 延 期 还 款 , 并 提 供 相 关 信 息 。 债 权 债 务 | 2 0 2 4 1 2 2 5 我 只 逾 期 的 第 4 天 说 给 我 发 律 师 函 邮 件 到 我 社 区 中 心 和 把 我 公 示 在 社 区 中 心 的 墙 上 , 我 第 五 天 去 社 区 中 心 问 过 没 有 收 到 任 何 东 西 , 第 五 天 晚 上 就 给 我 发 短 信 要 我 第 六 天 就 去 辖 区 法 院 出 庭 ( 没 有 案 号 没 有 法 院 名 字 ) 带 一 大 堆 东 西 和 律 师 , 几 天 后 的 今 天 我 也 收 到 了 这 一 样 的 短 信 和 律 师 函 但 金 额 不 对 没 有 律 师 事 务 所 编 号 没 有 律 师 事 务 所 地 址 律 师 事 务 所 电 话 不 对 律 师 只 有 图 章 没 有 签 字 没 有 案 号 我 觉 得 是 假 的 回 复 : 1 、 欠 款 逾 期 收 到 律 师 函 , 应 该 积 极 应 对 和 处 理 ; 2 、 可 以 和 银 行 协 商 处 理 , 如 果 协 商 不 成 , 当 事 人 就 要 做 好 打 官 司 的 准 备 , 必 要 情 况 下 也 可 以 委 托 律 师 来 处 理 ; 债 权 债 务 | 2 0 2 4 1 1 1 3 老 公 朋 友 2 0 1 7 年 问 借 5 0 W , 2 0 2 1 年 的 时 候 还 过 三 万 , 后 来 就 再 没 有 还 也 没 有 打 欠 借 条 , 中 途 一 直 要 说 没 有 钱 , 现 在 让 他 打 借 条 , 他 说 可 以 , 但 是 还 款 他 要 以 他 父 亲 的 回 迁 房 作 为 抵 押 , 我 们 是 一 个 村 , 回 迁 房 正 在 盖 , 意 思 就 是 卖 了 回 迁 房 给 钱 或 者 把 钱 过 户 给 老 公 , 他 在 铁 路 工 作 是 党 员 , 如 果 这 样 写 的 话 这 个 借 条 还 有 诉 讼 的 效 率 吗 ? 能 不 能 证 明 就 是 他 借 了 我 老 公 的 钱 。 弊 端 在 哪 里 ? 谢 谢 回 复 : 一 般 情 况 下 , 凭 借 条 可 以 到 法 院 起 诉 , 只 要 满 足 民 事 诉 讼 中 的 起 诉 条 件 就 可 以 , 借 条 可 以 作 为 开 庭 时 的 证 据 。 出 借 人 只 有 借 条 , 向 法 院 主 张 借 款 人 还 钱 的 , 能 不 能 得 到 法 院 的 支 持 , 关 键 是 要 看 出 借 人 有 没 有 实 际 提 供 借 款 , 双 方 的 借 贷 关 系 是 否 生 效 。 这 就 要 区 分 借 款 金 额 的 大 小 , 在 较 大 金 额 的 借 贷 中 , 出 借 人 仅 借 条 在 手 , 不 能 证 明 存 在 借 贷 关 系 , 需 要 提 供 转 账 凭 证 。 在 小 额 借 款 中 , 如 果 出 借 人 仅 有 借 条 的 , 此 时 借 条 即 是 借 贷 的 合 意 , 又 是 交 付 借 款 的 凭 证 , 因 为 小 额 借 款 中 , 根 据 一 般 的 生 活 常 理 , 无 需 出 借 人 再 另 行 提 供 转 账 凭 证 作 为 交 付 的 事 实 。 不 过 , 借 款 金 额 的 大 小 是 个 相 对 的 概 念 , 并 无 统 一 的 标 准 , 一 般 要 根 据 日 常 生 活 经 验 、 出 借 人 的 出 借 能 力 、 借 款 原 因 、 交 易 习 惯 等 综 合 确 定 。 在 不 同 的 主 体 之 间 , 也 可 能 5 万 元 的 借 贷 就 属 于 大 额 , 需 要 转 账 凭 证 ; 但 是 另 一 笔 借 贷 中 , 1 0 万 元 的 借 贷 仍 属 于 小 额 , 不 需 要 转 账 凭 证 。 因 此 , 在 实 务 中 为 了 避 免 出 现 争 议 , 对 于 出 借 人 来 说 ; 就 好 的 方 式 就 是 通 过 转 账 进 行 交 付 借 款 , 尽 量 避 免 以 现 金 的 方 式 交 付 。 否 则 , 借 款 人 很 可 能 以 没 有 实 际 收 到 借 款 为 由 进 行 抗 辩 , 这 种 情 况 下 , 出 借 人 手 里 即 使 有 借 条 , 法 院 不 一 定 能 支 持 出 借 人 的 主 张 。 【 法 律 依 据 】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民 间 借 贷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规 定 》 第 十 五 条 , 原 告 仅 依 据 借 据 、 收 据 、 欠 条 等 债 权 凭 证 提 起 民 间 借 贷 诉 讼 , 被 告 抗 辩 已 经 偿 还 借 款 的 , 被 告 应 当 对 其 主 张 提 供 证 据 证 明 。 被 告 提 供 相 应 证 据 证 明 其 主 张 后 , 原 告 仍 应 就 借 贷 关 系 的 存 续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。 被 告 抗 辩 借 贷 行 为 尚 未 实 际 发 生 并 能 作 出 合 理 说 明 的 ,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结 合 借 贷 金 额 、 款 项 交 付 、 当 事 人 的 经 济 能 力 、 当 地 或 者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交 易 方 式 、 交 易 习 惯 、 当 事 人 财 产 变 动 情 况 以 及 证 人 证 言 等 事 实 和 因 素 , 综 合 判 断 查 证 借 贷 事 实 是 否 发 生 。 债 权 债 务 | 2 0 2 4 1 0 3 0 厂 区 里 面 崴 了 脚 现 在 崴 伤 了 能 报 销 吗 我 是 小 时 工 回 复 : 脚 崴 了 可 以 医 保 报 销 , 但 具 体 报 销 情 况 需 要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来 判 断 。 首 先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》 第 二 十 八 条 , 符 合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、 诊 疗 项 目 、 医 疗 服 务 设 施 标 准 以 及 急 诊 、 抢 救 的 医 疗 费 用 , 是 可 以 从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中 支 付 的 。 因 此 , 脚 崴 了 作 为 一 种 常 见 的 意 外 伤 害 , 在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, 是 可 以 享 受 医 保 报 销 的 。 然 而 , 也 需 要 注 意 到 一 些 医 保 报 销 的 例 外 情 况 。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》 第 三 十 条 , 某 些 医 疗 费 用 是 不 纳 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支 付 范 围 的 。 这 些 费 用 包 括 : 应 当 从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中 支 付 的 ; 应 当 由 第 三 人 负 担 的 ; 应 当 由 公 共 卫 生 负 担 的 ; 在 境 外 就 医 的 。 在 脚 崴 了 的 情 况 下 , 如 果 伤 害 是 在 工 作 期 间 发 生 的 , 且 已 经 参 加 了 工 伤 保 险 , 那 么 相 关 的 医 疗 费 用 应 当 从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中 支 付 , 而 不 是 通 过 医 保 报 销 。 此 外 , 如 果 脚 崴 是 由 于 第 三 人 的 责 任 造 成 的 , 且 第 三 人 已 经 承 担 了 医 疗 费 用 , 那 么 这 部 分 费 用 也 不 能 通 过 医 保 报 销 。 医 疗 纠 纷 | 2 0 2 4 0 8 3 1 七 十 岁 老 人 被 孩 子 撞 半 月 板 伤 除 医 药 费 外 应 该 怎 么 赔 付 回 复 : 7 0 岁 老 人 被 撞 骨 折 的 赔 偿 标 准 涉 及 多 个 方 面 , 主 要 取 决 于 事 故 的 具 体 情 况 和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。 1 . 车 主 应 陪 同 受 害 人 到 医 院 进 行 检 查 , 并 支 付 必 要 的 医 疗 费 用 , 包 括 治 疗 骨 折 所 需 的 手 术 费 、 药 品 费 、 检 查 费 等 。 2 . 根 据 老 人 的 具 体 情 况 , 可 能 需 要 支 付 误 工 费 、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、 护 理 费 等 费 用 。 ( 1 ) 误 工 费 的 计 算 主 要 依 据 老 人 的 固 定 收 入 或 平 均 生 活 费 标 准 。 ( 2 )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和 护 理 费 则 根 据 实 际 住 院 天 数 和 护 理 人 员 的 收 入 情 况 来 确 定 。 如 果 老 人 的 骨 折 造 成 了 残 疾 , 还 需 支 付 残 疾 者 生 活 补 助 费 。 这 项 费 用 的 计 算 依 据 伤 残 等 级 和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地 的 平 均 征 税 费 。 对 于 7 0 岁 以 上 的 老 人 , 生 活 补 助 费 的 计 算 年 限 通 常 为 5 年 。 4 . 如 果 事 故 导 致 了 老 人 的 死 亡 , 则 保 险 公 司 需 支 付 丧 葬 费 、 死 亡 赔 偿 金 、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金 等 费 用 。 这 些 费 用 的 计 算 涉 及 多 个 因 素 , 包 括 老 人 的 年 龄 、 收 入 状 况 、 家 庭 情 况 等 。 医 疗 纠 纷 | 2 0 2 4 0 6 1 5 在 广 西 三 甲 医 院 做 了 脂 肪 填 充 面 部 , 额 头 出 现 了 脂 肪 块 , 填 充 过 量 成 了 大 饼 脸 , 泪 沟 也 填 成 了 眼 袋 , 请 问 我 是 否 可 以 要 求 医 院 退 还 手 术 费 用 ? 回 复 : 可 能 构 成 医 疗 事 故 , 可 以 进 行 鉴 定 , 要 求 医 院 退 款 、 赔 偿 损 失 。 医 疗 纠 纷 | 2 0 2 4 0 4 2 8 我 想 问 一 下 就 是 由 于 祛 痘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问 题 导 致 我 想 解 除 合 同 并 退 款 回 复 : 可 以 退 款 但 通 常 需 要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, 具 体 还 要 看 合 同 就 退 款 的 约 定 。 通 常 情 况 下 , 如 果 在 医 疗 美 容 过 程 中 产 生 纠 纷 , 首 先 双 方 就 赔 偿 问 题 进 行 协 商 , 协 商 不 成 的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民 事 诉 讼 。 也 可 以 不 经 过 直 接 提 起 民 事 诉 讼 , 或 拨 打 1 2 3 2 0 进 行 举 报 。 医 疗 纠 纷 | 2 0 2 4 0 4 0 6 农 村 自 建 房 为 什 么 要 收 费 回 复 : 农 村 盖 房 子 村 里 要 收 费 可 能 是 基 于 以 下 原 因 : 一 、 宅 基 地 面 积 超 标 农 村 宅 基 地 的 收 费 标 准 因 地 区 经 济 水 平 和 政 策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异 。 一 般 来 说 , 如 果 宅 基 地 面 积 超 过 当 地 规 定 的 标 准 , 就 需 要 支 付 额 外 的 费 用 。 这 种 费 用 通 常 被 称 为 “ 宅 基 地 超 占 费 ” , 其 计 算 方 式 和 标 准 由 地 方 政 府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。 例 如 , 某 些 地 区 可 能 规 定 , 超 出 宅 基 地 标 准 面 积 的 部 分 , 按 照 每 平 方 米 一 定 的 金 额 进 行 收 费 。 这 种 收 费 方 式 旨 在 鼓 励 农 民 合 理 利 用 土 地 资 源 , 避 免 过 度 占 用 。 二 、 占 用 耕 地 建 房 如 果 农 民 在 建 房 过 程 中 占 用 了 耕 地 , 且 未 通 过 “ 占 一 补 一 ” 的 原 则 补 充 相 应 数 量 和 质 量 的 耕 地 , 那 么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, 需 要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。 这 笔 费 用 用 于 补 偿 因 占 用 耕 地 而 减 少 的 农 业 资 源 , 支 持 土 地 复 垦 和 农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。 此 外 , 农 村 自 建 房 审 批 还 可 能 涉 及 其 他 费 用 , 如 “ 一 书 一 证 ” 工 本 费 ( 包 括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书 工 本 费 和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证 工 本 费 ) 等 。 这 些 费 用 通 常 较 低 , 且 仅 限 于 符 合 特 定 条 件 的 建 房 申 请 。 拆 迁 | 2 0 2 4 0 6 3 0 我 买 了 一 套 小 产 权 房 子 ! 当 时 买 房 子 只 写 了 一 房 子 给 我 购 买 合 同 ! 后 来 把 房 子 租 给 我 弟 弟 住 了 ! 他 把 我 这 张 纸 拿 走 了 ! 但 是 我 拍 了 照 片 在 我 手 机 里 ! 后 来 我 听 说 他 把 房 子 抵 押 给 别 人 了 ! 我 现 在 想 拿 回 房 子 ! 我 该 怎 么 做 回 复 : 债 务 人 无 偿 或 低 于 市 价 转 让 财 产 , 损 害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, 债 权 人 可 以 行 使 撤 销 权 拆 迁 | 2 0 2 4 0 2 1 4 我 姊 妹 三 个 我 是 在 家 招 的 上 门 女 婿 , 现 在 拆 迁 了 妹 妹 跑 来 分 钱 能 要 到 吗 回 复 : 有 权 利 的 , 如 果 是 父 母 留 有 遗 嘱 , 按 遗 嘱 处 理 。 如 果 是 没 有 遗 嘱 , 按 法 定 继 承 , 您 的 其 他 姐 妹 也 有 份 , 但 因 您 是 完 全 赡 养 您 父 母 的 , 可 以 适 当 多 分 。 或 者 您 的 姐 妹 放 弃 , 这 个 款 也 是 您 的 。 拆 迁 | 2 0 2 4 0 2 0 2 父 母 即 将 离 婚 , 父 亲 即 将 再 婚 , 家 里 的 房 子 未 来 可 能 会 拆 迁 ( 房 子 在 奶 奶 名 下 ) , 父 亲 再 婚 妻 子 会 影 响 我 未 来 的 利 益 吗 回 复 : 父 母 离 婚 父 亲 再 婚 的 , 如 果 有 遗 嘱 的 , 则 遗 产 按 照 遗 嘱 处 理 , 没 有 遗 嘱 的 则 根 据 法 定 继 承 顺 序 处 理 , 法 律 规 定 的 遗 产 继 承 顺 序 为 : 第 一 顺 序 是 配 偶 、 子 女 、 父 母 ; 第 二 顺 序 是 兄 弟 姐 妹 、 祖 父 母 、 外 祖 父 母 。 法 律 依 据 《 民 法 典 》 第 一 千 一 百 二 十 七 条 遗 产 按 照 下 列 顺 序 继 承 : ( 一 ) 第 一 顺 序 : 配 偶 、 子 女 、 父 母 ; ( 二 ) 第 二 顺 序 : 兄 弟 姐 妹 、 祖 父 母 、 外 祖 父 母 。 继 承 开 始 后 , 由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继 承 , 第 二 顺 序 继 承 人 不 继 承 ; 没 有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继 承 的 , 由 第 二 顺 序 继 承 人 继 承 。 本 编 所 称 子 女 , 包 括 婚 生 子 女 、 非 婚 生 子 女 、 养 子 女 和 有 扶 养 关 系 的 继 子 女 。 本 编 所 称 父 母 , 包 括 生 父 母 、 养 父 母 和 有 扶 养 关 系 的 继 父 母 。 本 编 所 称 兄 弟 姐 妹 , 包 括 同 父 母 的 兄 弟 姐 妹 、 同 父 异 母 或 者 同 母 异 父 的 兄 弟 姐 妹 、 养 兄 弟 姐 妹 、 有 扶 养 关 系 的 继 兄 弟 姐 妹 。 拆 迁 | 2 0 2 3 1 0 0 9 我 想 问 下 对 方 在 业 主 精 神 不 正 常 状 态 下 , 未 给 我 方 知 悉 合 同 内 容 , 并 且 不 是 业 主 本 人 签 字 , 此 合 同 有 效 吗 回 复 : 精 神 有 问 题 者 所 签 合 同 的 效 力 不 能 一 概 而 论 , 取 决 于 签 订 合 同 时 的 精 神 状 态 。 若 能 证 明 签 订 合 同 时 处 于 不 能 辨 认 自 身 行 为 的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状 态 , 合 同 无 效 。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( 不 能 完 全 辨 认 自 己 行 为 ) 所 签 合 同 是 否 有 效 , 要 看 是 否 与 自 身 智 力 、 精 神 健 康 状 况 相 适 应 。 相 适 应 则 有 效 ; 不 相 适 应 的 , 经 法 定 代 理 人 追 认 有 效 , 未 追 认 则 无 效 。 判 断 精 神 状 态 需 专 业 医 学 鉴 定 和 证 据 支 持 。 精 神 有 问 题 者 签 合 同 的 效 力 需 综 合 考 量 多 方 面 因 素 。 合 同 纠 纷 | 2 0 2 5 0 2 1 1 被 中 介 骗 了 租 房 时 说 可 以 退 房 租 退 房 了 不 给 退 房 租 回 复 :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, 你 可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维 护 自 身 权 益 。 ( 一 ) 与 中 介 进 行 沟 通 协 商 。 明 确 向 中 介 指 出 其 违 反 了 合 同 中 关 于 退 还 一 个 月 租 金 的 约 定 , 要 求 其 按 照 合 同 履 行 义 务 , 退 还 相 应 租 金 。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, 可 能 促 使 中 介 认 识 到 错 误 并 解 决 问 题 , 避 免 矛 盾 进 一 步 激 化 。 ( 二 ) 若 协 商 无 果 , 可 依 据 合 同 和 相 关 证 据 向 相 关 部 门 投 诉 。 比 如 向 当 地 的 房 地 产 中 介 行 业 协 会 反 映 情 况 , 协 会 可 能 会 介 入 调 解 , 促 使 中 介 遵 守 合 同 约 定 。 若 投 诉 仍 无 法 解 决 问 题 , 可 考 虑 通 过 法 律 途 径 解 决 。 准 备 好 合 同 、 付 款 凭 证 等 相 关 证 据 ,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。 在 诉 讼 过 程 中 , 法 院 将 依 据 双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审 理 。 由 于 合 同 中 明 确 约 定 了 退 还 一 个 月 租 金 , 在 证 据 充 分 的 情 况 下 , 你 有 较 大 胜 诉 可 能 , 法 院 会 判 决 中 介 退 还 租 金 并 可 能 要 求 其 承 担 相 应 违 约 责 任 。 合 同 纠 纷 | 2 0 2 5 0 2 0 7 你 好 , 咨 询 下 保 险 退 保 这 方 面 , 这 个 保 险 是 父 母 交 的 , 什 么 也 不 懂 , 后 来 查 询 了 一 下 保 险 的 具 体 事 项 , 有 点 坑 , 需 要 等 到 8 0 岁 以 后 才 能 使 用 , 现 在 缴 纳 了 6 年 , 想 退 保 咨 询 一 下 回 复 : 你 好 , 法 律 分 析 : 投 保 人 退 保 是 否 需 要 被 保 险 人 同 意 不 能 一 概 而 论 , 不 同 的 保 险 类 型 , 要 求 不 同 。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, 养 老 类 的 商 业 保 险 退 保 时 需 要 被 保 险 人 的 同 意 , 其 他 保 险 不 需 要 征 得 被 保 险 人 的 同 意 。 但 是 ,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想 要 为 自 己 退 保 , 需 要 征 求 投 保 人 的 书 面 同 意 签 字 , 并 由 投 保 者 明 确 表 示 退 保 金 由 谁 领 取 后 , 才 能 退 保 。 法 律 依 据 :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》 第 十 四 条 除 本 法 另 有 规 定 或 者 保 险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, 保 险 合 同 成 立 后 , 投 保 人 可 以 解 除 合 同 。 第 十 五 条 除 本 法 另 有 规 定 或 者 保 险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, 保 险 合 同 成 立 后 , 保 险 人 不 得 解 除 保 险 合 同 。 合 同 纠 纷 | 2 0 2 5 0 1 1 7 你 好 , 咨 询 下 保 险 退 保 这 方 面 , 这 个 保 险 是 父 母 交 的 , 什 么 也 不 懂 , 后 来 查 询 了 一 下 保 险 的 具 体 事 项 , 有 点 坑 , 需 要 等 到 8 0 岁 以 后 才 能 使 用 , 现 在 缴 纳 了 6 年 , 想 退 保 咨 询 一 下 回 复 : 你 好 , 法 律 分 析 : 投 保 人 退 保 是 否 需 要 被 保 险 人 同 意 不 能 一 概 而 论 , 不 同 的 保 险 类 型 , 要 求 不 同 。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, 养 老 类 的 商 业 保 险 退 保 时 需 要 被 保 险 人 的 同 意 , 其 他 保 险 不 需 要 征 得 被 保 险 人 的 同 意 。 但 是 , 如 果 被 保 险 人 想 要 为 自 己 退 保 , 需 要 征 求 投 保 人 的 书 面 同 意 签 字 , 并 由 投 保 者 明 确 表 示 退 保 金 由 谁 领 取 后 , 才 能 退 保 。 法 律 依 据 :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》 第 十 四 条 除 本 法 另 有 规 定 或 者 保 险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, 保 险 合 同 成 立 后 , 投 保 人 可 以 解 除 合 同 。 第 十 五 条 除 本 法 另 有 规 定 或 者 保 险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, 保 险 合 同 成 立 后 , 保 险 人 不 得 解 除 保 险 合 同 。 合 同 纠 纷 | 2 0 2 5 0 1 1 7 法 律 热 点 老 百 姓 关 心 的 法 律 热 点 知 识 全 都 有 , 查 知 识 学 法 律 成 为 一 名 知 法 、 懂 法 、 用 法 的 好 公 民 。 交 通 事 故 刑 事 辩 护 婚 姻 劳 动 纠 纷 房 产 纠 纷 债 权 债 务 医 疗 纠 纷 拆 迁 合 同 纠 纷 更 多 > 交 通 事 故 鉴 定 处 理 交 通 事 故 鉴 定 标 准 方 案 交 通 事 故 鉴 定 程 序 方 法 交 通 事 故 鉴 定 书 交 通 事 故 鉴 定 费 用 交 通 事 故 伤 残 鉴 定 方 法 交 通 事 故 鉴 定 期 限 要 求 交 通 事 故 物 证 鉴 定 要 求 交 通 事 故 司 法 鉴 定 方 法 交 通 事 故 鉴 定 申 请 交 通 事 故 工 伤 鉴 定 方 法 交 通 事 故 认 定 方 案 交 通 事 故 认 定 期 限 时 间 交 通 事 故 认 定 举 证 要 求 交 通 事 故 认 定 司 法 解 释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认 定 要 求 交 通 事 故 伤 残 认 定 交 通 事 故 工 伤 认 定 方 法 交 通 事 故 认 定 书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划 分 交 通 事 故 复 核 申 请 交 通 事 故 认 定 流 程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方 法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期 限 时 间 交 通 事 故 协 议 书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交 通 事 故 私 了 可 以 吗 交 通 事 故 调 解 要 求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协 议 交 通 事 故 调 解 期 限 交 通 事 故 处 罚 交 通 事 故 证 据 交 通 事 故 和 解 交 通 事 故 赔 偿 金 额 交 通 事 故 诉 讼 方 法 交 通 法 规 法 律 犯 罪 刑 罚 种 类 刑 罚 运 用 刑 法 罪 名 刑 法 法 律 法 规 刑 法 法 则 离 婚 离 婚 条 件 离 婚 程 序 协 议 离 婚 离 婚 协 议 书 诉 讼 离 婚 离 婚 起 诉 书 离 婚 调 解 离 婚 证 据 离 婚 案 例 离 婚 赔 偿 结 婚 结 婚 条 件 结 婚 程 序 婚 姻 效 力 同 居 彩 礼 涉 外 婚 姻 复 婚 再 婚 婚 姻 自 由 未 婚 先 孕 罚 款 军 婚 婚 前 协 议 结 婚 证 婚 姻 法 子 女 抚 养 抚 养 权 抚 养 费 监 护 权 监 护 人 探 视 权 探 视 权 与 探 望 权 不 给 抚 养 费 社 会 抚 养 费 变 更 抚 养 权 亲 子 鉴 定 抚 养 协 议 非 婚 生 子 女 夫 妻 财 产 家 庭 暴 力 继 承 编 赡 养 军 婚 涉 外 婚 姻 深 圳 专 业 律 师 最 近 登 录 平 台 服 务 的 律 师 ,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更 快 , 更 快 解 决 问 题 。 王 运 鹏 律 师 丁 万 昌 律 师 郑 萌 律 师 胡 文 学 律 师 李 秀 梅 律 师 唐 玉 蓉 律 师 唐 玉 娟 律 师 吴 嘉 盛 律 师 法 律 之 家 法 律 之 家 本 周 律 师 排 行 榜 2 0 2 5 . 0 6 . 1 6 2 0 2 5 . 0 6 . 2 2 时 段 服 务 器 数 据 本 周 服 务 排 行 榜 1 史 鹏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6 2 8 8 人 史 鹏 律 师 专 业 刑 事 辩 护 , 优 质 服 务 。 在 线 服 务 6 2 8 8 人 立 即 咨 询 2 胡 文 学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7 2 6 人 胡 文 学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7 2 6 人 立 即 咨 询 3 李 秀 梅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2 8 人 李 秀 梅 律 师 张 庚 明 在 线 服 务 2 8 人 立 即 咨 询 4 王 国 宁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1 6 人 王 国 宁 律 师 王 国 宁 在 线 服 务 1 6 人 立 即 咨 询 5 张 齐 鸣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3 人 张 齐 鸣 律 师 反 射 光 栅 大 概 是 在 线 服 务 3 人 立 即 咨 询 6 张 海 元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2 人 张 海 元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2 人 立 即 咨 询 7 张 璐 律 师 在 线 服 务 1 人 张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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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长之家,ChinaZ.com,12月23日消息,今日揭晓了榜单,这份榜单反映了过去一年中消费者的兴趣和,其中包括了奥运期间由全红婵带火的丑鱼拖鞋、双11淘宝直播间预售的国内首张低轨道旅行太空船票、政府补贴推动热销的一级能效空调,以及现象级国产游戏大作,黑神话,悟空,的相关概念商品,黑神话,悟空,作为中国3A游戏大作,在全球年度游戏...。
电商知识 2024-12-26 19:53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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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知识 2024-12-26 20:33:52
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,今日晚间举办2024理想AITalk,主持人问道,听说李想对曾发了很大的火,你怎么还能留在这儿,对此,理想汽车智能驾驶研发负责人郎咸鹏博士解释道,当时李想对他说句很狠的话,他说下半年如果我还看不到变化,理想智驾拿不到头部位置的话,那你这个负责人就可以不用干了,那次发火完之后,理想智驾团队就有回归体验和用户价值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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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,官方今天发布一份,严正声明,,其中提到,台湾,经济日报,发布了标题为,爆雷台厂迎转单,的新闻报道,其中包含大量关于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情况的不实信息,此篇经众多网络平台转载后,对公司发展布局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影响,目前已提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,并将依法追究撰写、发布、转载相关不实报道的网络平台及个人的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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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,近日,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了一条以2025年赚钱7大风口,为主题的视频,在视频中,他指出,2025年7大赚钱风口分别是、、绿色有机食品、出海业务、懒人经济、自媒体以及大模型为代表的技术红利,他在提及排名的单身经济时指出,目前中国单身人口已经超过了2.4亿,但是现在很多年轻人已经不把婚姻当...。
最新资讯 2024-12-26 21:02:59
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,今日,官方发文称,红果短剧在接受广电主管部门约见后,高度重视,迅速响应,坚决落实好主管部门关于的有关规定和指导要求,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,即日起,红果短剧将对平台上所有剧集进行逐一排查,对于发现的违规内容,立即采取下线等措施,红果短剧表示,即日起5天内,停止上线新的剧集,对已经受理尚未上线的剧集将按照全新标准重新...。
最新资讯 2024-12-26 21:03:09
快科技12月26日消息,日前,有多位员工在网上晒出收到京东集团创始人赠送的巧克力,刘强东表示,2024迈向尾声,感谢兄弟们一年的拼搏,我委托了总裁办在今天送来一份小礼物,据了解,刘强东在京东年货节首日,个人出资购买了8万盒巧克力,作为新年冬日惊喜,赠送给北京、宿迁、成都、武汉、大同等地的京东员工,有媒体报道称这批巧克力是刘强东亲自下...。
电商知识 2024-12-27 13:00:21